城市内涝:不能让发展中的问题再“发展”

入汛以来,多地出现强降雨,让一座又一座城市陷入内涝之困。专家建议,内涝敲响了警钟,必须改变“重地上轻地下”的城市发展观念,纠正“重建设轻维护”的市政管理模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水闻天下》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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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件新闻最近与此相关。一是7月12日,住建部下发通知,要求在明年6月30日之前,各省住建部门要报送各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中心城区要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二是今年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完成了近年来中国首份城市内涝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全国642座有防洪任务的城市中,尚有170座城市没有编制出城市防洪规划,340座城市(占总数53%)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34座特大城市中仅有7座达标。

其实,早在1995年,国家即要求重点防洪城市在1996年年底之前完成防洪规划。但是直到今天,内涝问题愈益凸显,竟然还有这么多城市连防洪规划都没有。《南方周末》的报道将其概括为“面对内涝,170座城市不设防,340座城市不达标”。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首先需要一个信心,那就是18年前的要求至今没有达到,那么住建部今年再次提出这一要求,18年没有完成的工作,一年时间能不能完成?

这一问题,最难理解之处在于,大家将城市内涝的原因归结为城市发展中“重地上轻地下”、“重面子轻里子”的观念,但是下水道在地下看不到,可防洪规划白纸黑字,是可以放到“面子”上的,为什么还有170个城市连这样的面子文章都不做呢?有关专家说是制度力度不够、权力责任不明。据城市内涝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379座城市的防洪工作由水利部门负责,114座城市归城建部门,另有142座城市则由两个部门共同管理,还有7座城市没有明确管理部门。

其实,所谓“重面子轻里子”的概括本身也仅仅揭示了问题的面子,问题的里子远没有这么简单。北京“7·21”特大暴雨内涝成灾,造成78人死亡,有关部门下了死命令,城区内再不能因为下雨导致一人死亡。武汉市长说得更恳切:“一打雷就着急”。但武汉市现有排水系统抵抗暴雨标准仅为“一年一遇”,而根据规定,武汉这样的省会城市至少应该是不低于50年一遇。

何以至此?一个原因是违法成本低。还拿武汉为例,有施工单位和设计院胆敢擅自降低工程防洪标准,结果导致武汉机场高速路被淹。为什么胆子这么大?因为《武汉市城市排水条例》规定,最高处罚不过是3万元罚款。所以出了问题即便顶格处罚,也不过3万元,和它节省下来的施工经费相比,万分划算。还有一个细节,这一次住建部要求新建城区透水性地面不能低于40%。针对的就是,现在城市快速发展,城区规模迅速扩张,城市路面如果重硬化轻绿化,地面没有吸水能力,只有蓄水能力,一旦暴雨,城市越大蓄水越多,排水压力越大,城市就成了一个巨大的蓄水池。

城市内涝问题,是一个发展中的问题,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积极乐观的态度。但是如果防洪规划和建设再跟不上城市的发展,这种“蓄水效应”甚至“反水效应”就会越来越突出,最终发展本身就会成为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现在,防涝工程体系建设拿出了10年的时间表,这个时间表,只能更快,不能再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