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工业污水都是劣类”的说法不准确!

时间:2013-07-29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

针对所谓“工业排放的污水都是劣类水”的说法,环境保护部有关官员表示,这种说法本身就是一个悖论。据悉,环保部近日将专门召开讨论会,就这一说法进行回应。

7月27日,在“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合格的、达标排放的工业污水实际上都是劣类水的说法,不完全准确。

在前不久召开的2013(第七届)环境技术论坛上,有专家表示,目前,我国所谓合格的、达标排放的工业污水实际上都是劣类水,依然在污染水环境。

按照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地表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超过40mg/l即为劣类水。而所谓合格的、达标排放的工业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远远超过这个标准。

如我国《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废纸制浆造纸企业排放的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新建企业为90mg/l。《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也分别为100mg/l(直接排放)、200mg/l(间接排放)和100mg/l,均远高于地表水标准。

赵英民对记者说,如果将企业达标排放的污水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来评价,它的确是劣V类。排放标准不与环境质量标准直接挂钩,这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

“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工业污水排放的标准相当于每克香烟中的尼古丁含量,降得越低越好。但是无论怎样的低含量香烟,吐出来的一定是污染环境的,不可能吐出来的是新鲜空气。”赵英民说。

“排放标准的制修订一方面要考虑环境质量,另外一方面,还有一个经济可行和技术可达的问题。”赵英民说,“的确有这样情况企业一排放,环境就污染了。怎么办呢?在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体系框架和制度安排中,标准只是一个方面,它必须与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配合使用,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赵英民说,“比如一个大屋子,一个人吸一支香烟,问题不大。但如果这个屋子,有10个人同时抽烟,尽管每一根烟排放出烟气都是达标的,但总量超标了。解决的办法就是靠总量控制的管理手段,一个办法是让吸烟的人数减少,另一个办法是让每支香烟的焦油含量降低。前者依靠加强管理,后者取决于科技进步。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完全不吸烟,但是我们不能不要工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