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位大气污染特约监督员上岗

50位“大气污染特约监督员”今起走马上任,担当起在防治大气污染工作中对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的监督职责,担当起对污染大气环境行为的举报和督促改正的职责。今天上午,50位大气污染特约监督员从市环保局领导手中接过了聘书。
    据了解,此次聘请大气污染特约监督员,是我市自1998年底开展大规模防治大气污染工作以来的第一次,是市政府发布实施的《第十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大气污染特约监督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市民和部分媒体记者组成,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聘请大气污染特约监督员也是公众参与的一种重要形式。
    大气污染特约监督员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对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贯彻执行《第十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十阶段”措施进一步明确了环保目标责任制,各区县政府对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确保各区域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规定的目标。市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也分别承担了相应任务。今年,市政府将把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作为考核相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大气污染特约监督员职责之一就是依据《第十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对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不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的单位,可以及时向市、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是对各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第十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提出了要大力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任务,本市辖区内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都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特约监督员如果发现了超标排放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在向环保部门举报的同时可以及时制止排污行为,以减少对大气的污染,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是为我市防治大气污染工作出谋划策。我市已经实施了九个阶段防治大气污染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但目前我市大气环境容量相对不足,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仍然是环保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攻坚阶段。要在今后几年使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必须突破难点,采取根本性防治措施。监督员来自于社会方方面面,有利于从更宽广的范围对我市防治大气污染工作提出建议,有利于环保部门集中社会智慧进一步改善首都的空气质量。
    大气污染特约监督员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所有受聘同志都表示将尽职尽责当好大气污染监督员,为首都创造更多的蓝天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环保部门将建立畅通的信息通道,保证监督员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与环保部门保持热线联系。环保局对各位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将认真研究,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据市环保局领导介绍,今后还将陆续聘请更多的大气污染特约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