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制定相关政策加快推进企业退出“三高”行业

为加快推进本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统筹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近期,市工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等8部门联合制订了《北京市关于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业企业的意见》,明确了“十一五”时期北京市重点退出的14个劣势行业,包括小钢铁、小水泥、小造纸、小化工、小火电、小铸造、小印染、电镀、平板玻璃、制革、有色冶炼、焦化、氯碱、采矿等;确定了近期重点退出的7个劣势行业,即小水泥、小造纸、小化工、小火电、小铸造、小印染、电镀及平板玻璃行业,并制定了相应的退出指导标准,规范了执行的基本程序。8部门根据年度推进工作要求和区域退出企业条件,发布全市《年度退出“三高”企业计划》,对按计划完成退出并通过验收的企业,市政府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鼓励相关企业积极主动退出落后工业生产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