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以北部地区为重点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按照隋振江区长关于“要标本兼治,切实落实管理措施,提出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提升北部地区空气质量”的要求,近日,海淀区组织召开了“2012年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会”,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刘长利为组长,19个相关部门参加的“海淀北部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并结合北部地区实际制定实施了《2012年海淀北部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从八个方面加强以海淀北部地区为重点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一是细化行业监管职责。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环保局、区城管大队等部门,通过加大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夜查等形式,主要对施工工地、拆迁工程、渣土运输和沙石料加工等重点扬尘类污染源的监管;二是全面推进北部地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进程。加快天然气管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燃煤锅炉单位签订改造责任书,对近期暂不改造的燃煤锅炉单位,加大监察、监测和治理力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进一步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管控工作。结合北部地区主要干道车流特点,增加监察频次,在北清路、永丰路和六环路进出口路段设置监测点,利用遥感监测、路检和路查等手段,对大货车尾气超标行为进行查处,并对老旧机动车进行筛查,完善非道路机械管控体系,推广使用低硫柴油,对施工机械进行严格管理;四是进一步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逐步扩大北部地区“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清洗新工艺应用范围和冲洗道路面积;五是积极开展周边区域扬尘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加强与市环保局和周边区县的互动,有效减少周边区域污染源对北部地区空气质量的影响;六是继续开展露天焚烧污染控制工作。禁止焚烧秸杆、树叶、枯草,推广秸杆还田;七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引导作用,广泛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对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加大曝光力度;八是加大督察督办力度。每半年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提出要求并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