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环保局强化地表水质量监管工作

一是扩大监测范围,围绕辖区内7条河流断面,对其流域内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监测密度,对辖区内所有河流、每周巡查1次,每月监测1次,重点断面每周监测1次,汛期相应加大巡查、监测频次。三是规范监测程序,认真执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定期向市局上报监测信息,建立规范、严格的监测制度。四是完善突发事件紧急处理程序,预设辖区可能发生的涉及地表水的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