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门头沟区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一是制定《门头沟区“十一五”大气和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实施方案》,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排污单位。二是加大门城污水处理厂及城镇重点水污染源监管力度,对城镇地区9个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污状况进行检查,并召开现场会督促京煤集团杨坨物业公司加快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三是加大对辖区内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对现有5家琉璃瓦厂窑炉废气污染进行综合治理,目前,2家废气排放已达标,1家已关停,另外2家预计年内完成治理;对剩余5家石灰窑加大关停力度,目前已有3家关停,另2家年底前关停。四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控制污染物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