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部署开展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

根据环境保护部有关规定,为规范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和验收,保证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促进自动监测数据在污染源监管中的应用,北京市环保局日前部署在全市组织全面开展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以下简称“有效性审核工作”)。
    一是市环保局统一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国控、市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汇总有效性审核结果,发放国控重点污染源有效性审核合格标志,对各区县有效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向环境保护部报告本市国控重点污染源有效性审核工作情况。
    二是各区县环保局统一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国控、市控重点污染源有效性审核工作,发放市控重点污染源有效性审核合格标志,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三是要求各区县环保局明确责任部门,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等有关要求,组织做好有效性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