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开展涉氨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检查

 在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发生“8.31”液氨泄漏事故后,阳春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并根据阳春市委、市政府紧急通知精神,迅速配合市府办对我市涉氨企业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9月1日,阳春市环境保护抽调人员,牺牲星期天假日时间,积极配合市府办,会同市安监、公安、消防、质监及当地镇政府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辖区内的阳春市新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阳春市新毅剪刀厂等6家开展涉氨专项安全检查,分别就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液氨储罐设施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设施、液氨使用场所防泄报警装置、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急救援装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几大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经过细致的现场检查,检查组对涉氨企业普遍存在的无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阳春市环保局针对阳春市家家旺合作社等2家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存在问题立即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下一步,阳春市环境保护局还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涉氨企业的环境安全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如期完善验收手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