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开展2013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为提高环保行政效能,切实加强与镇区的沟通联系,步推进环保事权下放工作,根据《中山市环保系统简政强镇事权下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中环[2012]51号)和市环保局与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签订的《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市环保局会同市人民检察院组成环保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小组,联合开展了2013年度环保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2013年6月24日至6月28日,案卷评查小组分为两组,分别由市环保局纪委书记萧汉森同志和副调研员蔡居雄同志带队,对全市24个镇区自2012年7月事权下放以来实施的环保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抽查。

    本次评查是市环保局事权下放以来开展的首次执法案卷评查,抽查了24个镇区共70宗行政处罚案卷。评审期间,市环保局萧汉森纪委书记及蔡居雄副调研员分别向受检镇区传达了本次行政案卷评查工作的意义,并进一步强调依法行政对推进事权下放工作的重要作用。从评查结果反映,中山市大部分镇区环保行政处罚行为情况良好,24个镇区均已建立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和案件查处分开制度,政处罚行为符合合法与合理的基本要求。另外,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评查小组当场向相关镇区进行了反馈,并向各镇区提出了整改意见。同时各镇区向评查小组反映了事权下放以来在执法处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惑,评查小组对镇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本次环保行政案卷评查工作是简政强镇事权下放工作后,市环保局加大对镇区行使事权情况监督管理力度的重要举措,是规范环保行政行为,有效防范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对推进简政强镇事权下放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