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环保部门用硬措施抓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

青海省委书记骆惠宁在省委十二届四次全委会上强调, “大气污染防治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经济升级的重要抓手。”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是长远发展的最大本钱。国务院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确定了十条措施,最近又出台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青海省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为让老百姓呼吸上清新空气,省环保部门践行“环保为民”强职能,用硬措施力推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贯彻“国十条”

  制定行动方略


  治理好大气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付出长期艰苦不懈的努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青海省环保部门在组织西宁市、海东市相关部门对区域大气污染情况进行认真调研并赴兰州市学习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以西宁市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组织召开了两市政府及省发展改革委等21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并由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实施重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为抓手,建立西宁海东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行大气污染防治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突出颗粒物治理,全面加强扬尘、机动车尾气和煤烟型污染治理,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量,推进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同时,优化工业布局,加快调整产业及能源结构,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境建设,通过实施点线面源综合控制、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源头治理和生态增容结合,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尽快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到2015年,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保持稳定,控制在二级标准以内;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65%以上。到2017年,颗粒物年均浓度进一步降低,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进一步增加。


  采取“硬措施”

  整治重点领域


  青海省委、省政府对治理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专门研究部署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以铁的手腕对大气污染加以整治,确保尽快见效,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清新的空气。

  西宁、海东市以全省2.2%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省61%的人口和56%的经济总量,是青海省最宜居的地区之一。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凸显。

  经青海省环保部门分析,西宁、海东市区域大气污染呈“河谷型”、“复合型”、“多源聚合型”特征,主要是由于扬尘污染严重、机动车数量成倍增加、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仍没有改变以及冬春季风沙大,独特的地形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等因素造成。

  这些因素形成的问题是长期积累的结果,治理任务重难度大。为此,省市环保部门共同行动,研究制定了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定规划了总投资69亿元的257个治理项目,确定以扬尘、机动车、煤烟型污染和工业源治理为重点集中攻坚,同时优化工业布局,加快调整产业及能源结构,加强湟水谷地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在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严格渣土运输和载货车辆防尘措施,强化道路洒水、机械保洁作业的道路扬尘防治,加强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管理。

  在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优化城市交通道路网络、建设城区智能化交通系统的同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制度并加快推进淘汰步伐,提升现有车用油品品质,抓好加油储油设施油气回收治理。

  在煤烟污染治理方面,加快城区燃煤锅炉的煤改气改造,优先实施集中供热,实施煤炭清洁化利用,建立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集中整治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加快推进建筑节能。

  在工业源污染防治方面,对重点行业污染企业采取最严格的环保措施,严格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执行标准,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毒有害废气污染的控制,并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在产业布局结构优化方面,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区划,严格控制工业园区重化企业新扩改建项目,分阶段推动城区现有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异地搬迁改造,对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碳化硅、水泥、钢铁和电解铝等传统产业进行结构性、布局性调整,全面启动中小型污染企业改造升级和搬迁关停。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统筹规划湟水河两山绿化工程,加快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区域砂石开采场地生态恢复治理力度,着力提高生态减污能力。同时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努力控制农田自然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