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政策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

从重庆市政府网站了解到,《重庆市主城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9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对自愿将其车辆交由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经公安车管部门合法注销后的黄标车车主,分11个标准进行奖励补贴。
  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总工程师刘亚飞表示,重庆主城区实行黄标车限行和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政策,是为了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鼓励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

  根据规定,从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凡是车主身份证住址或单位注册地在该市主城9区,并且机动车在该市主城区车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未到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内的黄标车,车主自愿将其车辆交由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经公安车管部门合法注销后,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最高1.8万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