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坚持四原则控制污染物

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获悉,“十二五”期间,新疆环保部门将本着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从环境质量、守法、分类分区控制的四大原则,继续做好新疆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重点做好水、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工作。

  据了解,针对水污染物控制,新疆将以地表水体敏感区、地下水富集区、所有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为水污染物控制重点区域;以化学纤维制造业、造纸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工业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工业污水治理,力争到“十二五”末,工业企业废水稳定达标率达到80%以上,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涉水落后产能或生产线实施关停;对区控以上污染源实现在线监控,加强监督管理,推行清洁生产、企业用水循环利用;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不低于75%,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

  对大气污染物控制,新疆将以人群聚集区为大气污染物控制重点区域,以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交通运输业等为大气污染物控制重点领域;到“十二五”末,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实现脱硫,并结合新疆实际,对现役5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逐步实现关停,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一律配套建设脱硫设施,新建地点靠近核心城市的30万千瓦以上及“十二五”新批燃煤发电机组一律配套建设脱硝设施;加强火电行业的监督管理,实行污染源在线监控,稳定达标率达到80%以上;加快非电力行业污染治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焦化、小钢铁、小水泥、小电石等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坚决予以关停,强化重点非电排污企业在线监控能力,确保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