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加油站直排污油致养殖户白鸭大量死亡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一加油站直排含油污水,造成环境污染,导致养殖户蓝某养殖的白鸭大量死亡。日前,蓝某将加油站告上法庭,法庭判决加油站赔偿蓝某近万元损失。

  据了解,大余县华东加油站没有建立污水处理实施,长期直接将污水排放到大余县新城镇巷口村芙蓉围店的水塘里,导致水中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三项指标超标,造成蓝某白鸭大量死亡。

  蓝某向加油站索赔,但遭拒绝。无奈之下,蓝某将加油站告上法庭。庭审过程中,被告大余县华东加油站提出除非原告蓝某能拿出证据证明白鸭死亡与其污水排放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会赔偿原告蓝某的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通则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且该民事责任的承担是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原告蓝某要求被告大余县华东加油站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的请求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大余县华东加油站停止对原告蓝某养白鸭的侵害,并赔偿原告蓝某的损失计人民币9994.17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