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

  6月25日下午,我市召开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汇报会及意见反馈会,在听取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开展情况汇报后,复查组一致认为,我市符合《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规定要求,达到了新的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6月 23日至 25日,由北京市节水管理中心主任刘红、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副总工黄晓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文亮等 9人组成的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组,对我市进行了为期 3天的现场检查。复查组听取了我市巩固和提升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工作报告,观看了影像资料,查阅了文档资料,并分组检查了 13个企业和单位节水工作开展情况。


  复查组认为,宝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工作,以规划引领,促进全市节水工作全面有序开展;把提高节水意识贯穿到城市节水的全过程,形成了广泛创建、全民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多措并举实施城市水管网改造工程,保障城市供水;全面推进渭河综合整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开源节水,科学实施中水、雨水应用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建立了专项财政投入机制,合理投入,成果明显。复查组建议,宝鸡要进一步加大组织机构建设,加强计划定额用水管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完善城市节水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城市节水的长效机制。


  听取复查组的反馈意见后,市长上官吉庆说,这次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考核,是对我市近年来节水型城市巩固提升以及城市建设工作的一次大检阅、大督查、大推动。他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复查为新起点,认真落实复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指导节水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节水法规体系,加大法规的贯彻和落实力度,实现节水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要进一步加强节水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各职能部门的节水机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巩固和提升工作持续推进。要结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新区规划的修编工作,进一步完善节水规划体系。要不断加强用水计划管理,科学制订既符合国家用水规范,又符合宝鸡节水工作实际的用水计划,进一步提升我市节水型城市建设水平,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领导牟林乐、张望,市长助理、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卓宇及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