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实行重点减排单位驻厂监督员制度

 河北省环保部门刚刚下发了《关于决战四季度确保全省减排目标实现的紧急通知》,全力以赴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确保全面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

  据介绍,为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河北省实行重点减排单位驻厂监督员制度。从现在起至年底,由所在市、县(市、区)环保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火电企业、钢铁企业以及726家省控重点排污企业全部派驻专门监督员,全天候、全过程监督检查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减排设施运行情况。

  河北省制定严厉的排污许可管制措施。对未按省政府要求期限完成淘汰落后任务的排污企业,一律吊销排污许可证;对未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挂牌督办企业,从严处罚暂扣排污许可证,并提请有关部门停水断电,使其彻底丧失生产能力;对超标、超量、超许可的重点排污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收回其排污许可证,对情形严重的实施停产治理。

  河北省还坚决实行“两高”项目停运停产。对属于“两高”的试生产企业和建设项目逐个排查。对违法建设,或已投入试生产,但承诺的总量削减任务没同时落实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