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青要求探索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新机制

环境保护部5月14日召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12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30个省(区、市)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驻部纪检组组长傅雯娟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傅雯娟指出,环保系统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3月20日,全国环保系统共排查项目99193个,发现问题13900个,纠正问题6297个,基本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检查组在专项监督检查中也发现了6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个别省份对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排查项目的底数不清;“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仍然突出;项目建设和验收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也较为突出;部分地区存在违规审批问题;部分地区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监管不够深入;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总体进展较慢等。

  傅雯娟强调,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期,要认真贯彻落实5月6日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工程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同志在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检查组春季检查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一方面要督促地方对排查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尽快查漏补缺;另一方面要认真分析各级环保部门在排查、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搞好分类处理,要督促地方、部门和有关单位逐一整改到位。整改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同时,要加强领导和指导,督促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松劲,把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吴晓青指出,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仅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治理中的问题,而且要全面总结经验,紧密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环境监管长效机制。一是探索建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的新机制、新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对基层环评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四是健全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和移交机制。五是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检查制度,形成国家与地方环保部门上下联动的管理机制。

  吴晓青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环境保护部工作要求,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的要求,做好安排,抓好进度。力争到2012年,基本建立起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公开透明的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预防为主、惩戒结合的环境保护廉政建设惩防体系。

  会议由吴晓青主持,环境保护部工程治理领导小组14个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12个专项监督检查组组长和相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