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三大重点 实施生态工程

建立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
给成都境内主要河流——岷江和沱江,流经各县(市、区)的入境和出境断面,设定一个水质目标,每月组织对这些断面进行水质监测,并实行分级别、分浓度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对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负有责任的有关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将通过年终结算方式进行资金扣缴,超标越严重,扣缴的资金越多。
设立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基金
从2012年起,成都市政府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每年支持郫县政府6000万元,专项用于成都中心城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
成都强化经济手段治水
建立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
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具有全球比较优势、全国速度优势、西部高端优势的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发展定位,紧紧围绕“五大兴市战略”和“美丽成都”建设目标,成都突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安全三大重点,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提升工程,积极构建与美丽成都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体系,逐步形成了具有成都特色的生态市建设、大气环境治理、水环境治理、总量减排、建设项目管理、应急机制、监察执法和运用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8个方面的工作格局,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科学管理体系和有序、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谱写了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新篇章。
立法推动环城生态区保护
2011年底,成都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响亮地提出,要打牢生态本底,坚持用抓基础设施的办法抓生态建设,坚决维护“绿线”规划的权威,抓紧推动环城生态区保护进入城市立法程序,让这条中心城区的“翡翠项链”能够世代传承。
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黄新初提出:“要抢抓机遇,不辱使命,建设世界之城、大美之城、宜人之城”。
全市各有关部门切实按照《成都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2015年)》的要求,着力强化生态保护,巩固灾后生态重建成果,深入实施“三绿”工程、环城生态区“六湖八湿地”生态湖泊水系建设、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构筑“两山环抱”的生态屏障。
在加快推进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要求环保部门必须把增强环境竞争力作为环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主线,主动融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
面对环境形势的新变化,在市政府有关会议上,副市长刘守成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污染治理,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环保工作职责,从而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一岗双责”、环保统一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新格局。
按照党政领导要求,成都市环保部门以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不断深入探索环保工作新路。
作为“水旱从人,不知饥馑”的天府之国,从2011年起,成都启动了超大型环城生态区的立法保护及规划建设,决定充分利用现有水系傍河成湖,以建设城景相融、田园相连、山水相依的生态宜居城市为愿景,全力打造以“六湖八湿地”为代表的“八十公里环城绿廊”。这项浩大工程建成后,中心城区的水面比例将从1.8%提升到6%,而环城生态区105平方公里的生态绿地,也将使中心城区的公共绿地比例从6.8%提高到27.2%,加上已经建成的总长1623公里的三环、外环路等绿化带,环城绿廊将犹如一条条“绿色的翡翠项链”极大地提升现代化、国际化成都的生态环境和城市品位。
2012年10月底,成都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了《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锦城湖随即率先开建,两个月后,三圣乡白鹭湾生态湿地部分启动建设。
区域联动,成都、重庆签署环保战略合作协议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治水方略,成都环保部门审时度势,在水环境保护方面进行了持续地探索实践,不断探索建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努力构建水环境治理的大格局,并充分运用环境经济政策的基本观念,大力推进主要河道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了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基金”制度,走出了一条独具成都特色的治水之路。
从2005年起,成都市全面启动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率先建立了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水环境治理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其主要负责人为本系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环保统一监管、部门一岗双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责任机制。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都市环保部门坚持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先后编发了《成都市环境保护工作规划》、《成都市水环境达标规划》、《成都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成都市环城生态区规划》等一系列文件。
“十一五”期间,成都市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由以中心城区为主向岷江、沱江全流域推进,确立了岷江内江流域以生活污染防治为主、外江流域以面源污染防治为主,沱江流域以工业污染防治为主的综合整治思路。“十二五”期间,成都市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则转向全域整治,构建跨区联动一体化。
同时,以做好成都经济区环保工作为牵引,成都市主动与周边市(州)政府协调,先后签订了《成都经济区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成都经济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区域合作协议》等合作协议,为区域联动、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保障。在实际工作中,成都市坚持与周边市(州)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各项对口合作日渐密切,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9月29日,成都市环保局与重庆市环保局共同签署了两市环保战略合作协议,这对于进一步深化、创新成渝两地合作机制,全面推动成渝两市环保资源高效利用、突出问题有效化解、管理水平快速提升、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将为特大型城市携手合作、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之路树立典范。
用市场手段促进地方政府强力治水
体制机制解决后,探索治水新手段、新策略,则成为成都环保人面临的重要抉择。
从水环境保护的现实看,每一条河流,都涉及沿途不同的行政区划,但要协调沿途各地步调一致共同治污,却正是流域污染防治的难点所在。
为破解这个全国环保人共同面临的难题,成都探索引入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环境经济政策的基本思想破题。环境经济政策被认为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现代手段。其含义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成都借助这一思想,探索用经济手段调节地方政府的行为,促使地方政府切实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
这一探索在2011年基本准备就绪,2012年正式实施,即建立全市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其大致思路是:给成都境内主要河流——岷江和沱江,流经各县(市、区)的入境和出境断面,设定一个水质目标,每月组织对这些断面进行水质监测,并实行分级别、分浓度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对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负有责任的有关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将通过年终结算方式进行资金扣缴,超标越严重,扣缴的资金越多。如某县(市、区)入境断面达标,出境断面超标,则显然这个县(市、区)对这条河流造成了污染,应予以资金扣缴,超标的程度越重则扣缴的资金越多。若入境水质超标,出境水质也超标,则根据出境的超标程度是否继续增大来决定是否扣缴及扣缴多少。以此类推,对于入境水质就超标,出境水质却变好的,则将给予一定奖励。
计算扣缴资金的方法是根据水环境质量标准,每月对县(市、区)考核断面实行单因子评价,即高锰酸钾和氨氮两个考核因子中任一个因子超过设定的水质标准即可扣缴,扣缴金额是超标最高因子的超标倍数乘以扣缴基数。扣缴基数由考核断面的级别确定,如岷江、沱江干流的断面级别高,扣缴基数也高。
扣缴的资金,主要用于流域污染治理的补偿、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的奖励、考核断面水质监测补助、水质自动站建设和运行补助等支出。2012年,成都市20县(市、区)中,有16个县(市、区)遭到跨界断面水质超标的资金扣缴,共被扣缴2080万元。成都将这笔资金全部用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和奖励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起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