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考核大气污染工作

近日,为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青海省西宁市制定出台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区县及市级相关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中。

各责任地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如出现未按时限完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总体安排和分工任务,或未按时限办理相关督查、督办事项等情形时,将进行目标预警通报,并扣减当月日常考核相应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