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氧化物标准过低,且多国不达标联合国鞭策欧盟加劲

历来是环境治理榜样的欧洲,7月4日接到联合国有关大气治理的警告。联合国委托的科学家团队表示,欧洲低估了大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应重新审视有关立法,应对大气污染,特别是二氧化氮。

  这一警告是由60多位科学家最新研究得出的结论。这些科学家来自心脏病学、流行病学、毒理学和其他公共卫生领域,受世界卫生组织(WHO)委托,他们对8年的有关数据进行了研究,涵盖烟尘、二氧化氮、臭氧等多种污染物。

  WHO的警告:即使二氧化氮达到欧盟现有标准,依然对健康有显著影响科学家对二氧化氮研究的结论为:“即使其排放低于欧盟现有限值,依然会对健康产生影响,尤其对呼吸系统和心脏的影响将非常显著。”换句话说,即使依据欧盟现有标准,二氧化氮全部达标排放,依然会对人们的健康造成显著影响。

  欧盟委员会也曾评估表示,每年有46万欧洲人因糟糕的空气而过早死亡,而一些健康相关组织认为这一数字已经过于保守。二氧化氮是欧盟2008年颁布的最新空气质量指令中关注的指标之一。指令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必须保证各国空气中二gesep.com氧化氮的年平均值在40微克/立方米的极限值之内。若成员国未能达标,可向欧盟委员会申请延期,最长延期5年。申请材料需注明拟达标限期及措施,并证明其措施能确保在新期限达标。

  遗憾的是,即使按照现有欧盟标准,依然有不少成员国二氧化氮不能达标,有的短期内达标无望,有的甚至遥遥无期,如德国和英国。这已成为近几年欧盟及其成员国的心头之痛。欧洲的尴尬:多国试图延缓二氧cuturl('www.gesep.com')环保化氮达标限期,柏林抱怨欧盟标准太高对欧洲来说,WHO这一研究结论来得很不是时候。尴尬的是,尽管WHO认为欧盟应审视现有标准,但不少成员国因二氧化氮没能按时达标,正试图延缓现有法律规定的达标期限。在难以达标的现状下,申请延期是他们惟一的选择。

  欧洲环境署最近对2011年空气质量的初步核查结果显示,有8个成员国未能达到空气排放标准。所幸的是,2011年好于上一年。2010年官方数据显示,未达标国家为12个。其中,7个成员国氮氧化物已连续两年不达标,德国是惟一一个连续两年多项指标超限的国家。今年2月,德国的柏林、汉堡、法兰克福等33个城市因氮氧化物排放超限,遭到欧盟警告。欧盟要求这些地区尽快采取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否则将面临欧盟法院的巨额罚款或诉讼。

  作为回应,德国向欧盟委员会递交了延期达标的申请,提出将包括汉堡、柏林、法兰克福等在内的57个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氮氧化物排放达标期限推迟到2015年。不幸的是,申请遭到拒绝。欧盟委员会给出的理由是,德国不能证明这些地区的空气质量会在那时得到实质性改善。

  “欧盟标准太高,不仅柏林无法达标,欧洲的很多城市也很难达标”,德国环保部门也有人抱怨道,“许多环境专家也认为欧盟标准过高。而且欧盟完全不考虑柏林近年来的努力,如设置环保区域、发展电动汽车和城市公共交通等。”

  与德国相比,英国情况似乎更糟。在英国划分的43个空气污染防治区中,有40个区域2010年二氧化氮不达标,且其提交的延期申请远超5年之限,遭到民间社团起诉,已于今年5月被英国最高法院认定“政府履行有关法律义务失败”。

  改进的困局:成员国受制于资金挑战,达标之路举步维艰也许是为了缓和公众情绪,欧洲环境署近日发布的最新报告中特别提出:除了氮氧化物,欧盟的许多空气污染物排放都低于国际认同的限值;另外3种污染物——非甲烷挥发性有机化合物(NMVOC5)、氨(NH3)和细颗粒物(PM2.5),已非常接近欧盟拟于2020年实现的目标。

  然而,仅氮氧化物这一项指标,足以让欧盟备受指责。据欧盟委员会分析,其成员国氮氧化物排放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交通污染,交通排放占总排放的40%。也正因此,欧盟议会一直致力于制定更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然而,这一设想正遭遇挑战。由于欧洲企业和政府都极度缺乏开发新技术和执行新规定所需资金,业内人士预见,今年欧盟执行委员会向成员国提交内容更广泛的新空气质量法案时,一定会遭到反对。这一预见正在被验证。今年早些时候,欧盟启动低碳交通产业的计划受阻。交通事务专员希姆·卡拉斯公布的一项方案提议,将电、氢气和天然气等替代燃料补充站点增加10倍或更多。然而,成员国因经费不足表示强烈反对,方案不了了之。

  欧盟在行动:2013设为“空气年”,或于今年9月发布新战略欧盟并非没有意识到空气治理的紧迫性,在连续两年未能达标后,欧盟已在国际警告之前将2013年确定为“空气年”,从年初到年底,设计了一系列活动,希望以此唤起人们的重视。

  今年年初,在WHO的建议下,欧盟委员会已承诺将重新审视其空气立法,预计将于今年9月发布新战略。WHO建议欧盟对PM2.5、二氧化氮和臭氧等目标作出调整。据了解,欧盟现行标准中并不考核PM2.5,只考核PM10。目前PM10的年均限值为40微克/立方米,WHO建议值为20;2015年PM2.5年均限值为25微克/立方米,而WHO的建议值仅为10。

  欧盟气候行动专员康妮·赫泽高表示,要发布新的空气立法“在如今的经济困难时期,绝非易事”。但是,她敦促民间团体就更严厉的规则向政要施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