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建5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 监测结果及时发布

5月8日,四川省环保厅发布《2013年四川省空气自动监测省控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全省12个县级市、42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将建设54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并纳入省控网络。有条件的县域,将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监测,发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广汉、什邡等12个县级市,今年将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完成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臭氧、PM2.5、一氧化碳等6个项目的监测仪器设备配置。42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将根据各地实际配置监测仪器设备,其中,宝兴、天全、马尔康等10个已建有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县,将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的6个监测项目进行升级建设,木里、盐源、理县(微博)等29个目前还没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县域,将按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老三项”配置监测仪器设备。
据悉,监测站投入运行后,监测结果即向公众发布,并上报省环保厅及市(州)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