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展清洁空气行动

广东省东莞市环保局日前联合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和市质监局出台《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以3年为一周期,持续滚动实施,拟在10年内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显著改善东莞环境空气质量。


  《计划》第一轮实施时间为今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根据《计划》,东莞市将深化火电厂排气整治,推进小燃油电厂改燃LNG(液化天然气)改造。


  在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方面,10月30日前,有关部门将制订出台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建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必须使用管道燃气、天然气和电等清洁能源,已建的应在10月30日前安装油烟治理设施并改用清洁能源,确保达标排放。


  对于目前保留的陶瓷生产企业,《计划》要求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上述企业全部安装高效除尘设备和脱硫设施,达到排放限值要求。


  《计划》明确要求健全大气环境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现有的大气监测系统,建设覆盖全市范围的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网络。明年6月30日前,在不同的片区增设3个以上酸雨监测点,更加全面地监测、掌握东莞的酸雨污染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