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中大 药包材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内容,除了应按《中国药典》2000年版附录中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性原则,进行重点项目的考察以外,还要把药包材作为一种特殊使用的包装材料,考察其对药品的功效是否具有足够的保护功能,能否体现较低的毒性。尤其在为特定的药物选择药包材的适宜形式之前,必须充分评价这些材料(形式)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评定其在长期的贮存过程中,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药包材对药物的保护功能。
对常用的药包材进行相容性试验时,根据材料的不同,所应考察的项目也不相同。主要项目如下:
玻璃:碱性离子的释放性、不溶性微粒(含脱片试验)、药物与添加剂的被吸附性、有色玻璃的避光性、有害金属元素(铅、砷、镉 )等。
橡胶:溶出物、对药物的吸附性、化学反应性、不溶性微粒等。
金属:被腐蚀性、金属离子向药物制剂中的释放性、金属覆盖层是否有足够的惰性等。
塑料:塑料对氧气和水蒸气的双向穿透性、溶出性、对药物的吸附性、扩散性、化学反应性、特定塑料中的有害物质等。
除此以外,药包材与药物相容性试验还应注意的问题有:容器间的匹配,极端温、湿度变化,贮存温度、不同气候带的影响,抗微生 物生长的情况,致热物质的情况,降解或分解产物等。
药包材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评价工作,对我国医药工业还是一个新课题,许多药物生产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对此问题认识不足,选择和生产药包材也还停滞在模仿阶段,自主开发的药包材几乎没有,国产药包材的质量与进口产品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国制药企业还不能有效地评价药包材的性能,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内药物制剂水平的提高和拓展国外市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