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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生物政治 生物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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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政治 生物经济

在欧洲的公民投票期间,人们就所谓的“自由主义”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但不管从哪个角度上来说,这场辩论是否让人们明白了什么是自由主义的逻辑?看了米歇尔·福科(Michel Foucault)最近发表的两次讲课笔记,“安全,领土,民众”和“生物政治的诞生”,我们认为,人们并没有明白什么是自由主义的逻辑。福科的两本书介绍了自由主义的来龙去脉和历史,告诉我们什么是资本主义。福科所说的资本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与政治哲学和政治经济学里所说的资本主义都不同,尤其在经济和政治的关系以及劳动的问题上。福科在资本主义的历史中引入了一个令人关注的新观点:要想解决经济和政治之间的关系问题,既不能指望政治的机制,也不能指望经济的技术和机制。我们所探询的,正是这个来自于“外部”的、“另外”的因素。政治和经济的功能、效率、力量,按照我们今天的认识,并非产生于这些逻辑内在的合理性形式,而是来源于一种外生的合理性,福科称之为“对人的治理”(gouvernementdes hommes)。治理是一种“管人的技术”,是现代国家从基督教的传教士守则当中继承来的(这是一种特别的技术,希腊和罗马的传统当中都没有),自由主义把它拿过来,加以修改,使它更加丰富,把对精神的治理变成了对人的治理。我们可以用一个问题来说明什么叫“治理”:如何引导别人的行为?所谓“治理”,就是针对别人的可能的行动,施加一个行动。所谓“治理”就是对一些应当被认为是自由的个体进行干预。福科在谈到为病人、穷人、罪犯和疯子制定规矩和控制的机制时,已经在使用“ 治理” 这个概念。根据对自由主义起源的这一说法, 他用“ 微权力理论”(théorie des micro-pouvoirs),说明经济通过重要的创新,从而达到一定规模的现象。自由主义的宏观治理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它对无数的因素行使微权力。这两个层次是分不开的。微权力理论是方法的问题,是观点的问题,而不是规模的问题(比如对疯子和囚犯之类的特殊民众也可以作这样的分析)。

经济和政治

为什么到了十八世纪中期,经济和政治之间的关系会出现问题呢?福科的解释是这样的:君主本应当在一定的领土内对“权利人”(sujet de droits)行施治理的艺术,但是,自从十八世纪以来,在有关领土上居住的,是没有权利,只有利益的经济人。“经济人”(homo oeconomicus)指的是各种各样的人,而且这种种人是不能够叠加成,也不能够简化成“法人”(homo juridicus 或者homo legalis)的。经济人和权利人是通过两种完全不同的过程形成的:某一个权利人通过放弃的辩证,纳入所有权利人的整体当中。的确,政治法的前提是,法人放弃他的权利,把权利转让给另外一个人。而经济人则是纳入所有经济人的整体当中(经济法),纳入的过程不是通过权利的转让,而是通过利益的自发的增加。利益是不能放弃的。相反,只有坚持自私的利益,才会使所有人的需求得到增加,获得满足。在这一点上,经济不可能变为政治。经济的这一特点出现之后,人们给予了无数种解释。亚当·斯密(Adam Smith)研究的中心问题显然也是这一点,因为他的研究工作从历史和理论上都集中在这个转折点上。两个世纪以来,所有的评论家都在不断地对此发表议论。可以说,阿德里诺·扎尼尼(Adelino Zanini)以最为完整的方式综述了这一争论,他认为,亚当·斯密并不是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而是作为最后一个道德哲学家,寻求为什么伦理,经济和政治再也不能够互相一致,再也不能形成一个严密的、和谐的整体的理论家。根据扎尼尼的分析,亚当·斯密得出了如下的结论:经济和政治之间的关系既不能消除,不能调解,也不能综合。他把问题的解决留给了后代人⋯⋯但是后代人并没有沿着他划出的道路前进。政治经济学家哈纳·阿伦特(Hannah Arendt)在公共领域中引入了必要性的概念,需求的概念,私人利益(oikos)的概念,也就是被希腊和罗马的传统定义为非政治的东西。经济也就正是以这样的方式,在占领公共空间的同时,对政治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认为,政治经济学的逻辑是使政治非政治化、中性化的因素,因为敌我之间你死我活的斗争变成了商人(资产者)之间的竞争,因为国家变成了社会,人民在政治上的统一性变成了消费者、劳动者和企业家在社会学上的多样性。对于哈纳·阿伦特来说,所谓经济学,就是因经济而变得无效了的古典传统;施米特则认为,经济学就是欧洲公法的现代传统体现。马克斯认为,资产者(经济人)和公民(权利人)之间的分割是一种应当以辩证的方式解释的矛盾。资产者和公民是上层建筑结构中的一种关系。在现实当中,生产关系在政治的背景下离得遥远了,同时也变得神秘了。革命的目的本来是想重新调和分裂的世界。福科则提出了一种别出心裁的解决方法。第一,不能再象施米特、阿伦特和马克思梦想的那样,试图把政治,经济和伦理这些不同的领域综合在一起,统一在一起。第二,法律理论、经济理论、法律和市场都不能把这些性质各异的东西调和在一起。必须有一片新的领域,一片新的田地,一个新的参照面,而这个新的东西既不是由全部权利人组成的,也不是由所有的经济人组成的。只有确立一个新的,能够包容经济人和权利人的整体,在这个整体当中不仅能够表现出经济人和权利人之间的关系或者组合,而且也能够表现出一系列其它的因素和利益,只有这样,经济人和权利人才能够得到治理。为了使可治理性(gouvernementalité)保持其整体性的特点,不致于分成两个分枝(分成从经济上治理的艺术和从法律上治理的艺术),自由主义发明并实验了一系列在新的参照面上实施的治理技术,福科称之为“公民社会”( s o c i é t écivile),“社会”(société)或者“社会关系”(social)。他说的“公民社会”不是指产生相对于国家而言的自治的空间,而是与治理技术有关的一个词。公民社会不是一种首要的、直接的现实,而是属于治理范畴的现代技术。社会本身并不是一种现实,也不是不存在的事物,而是一种交易,与激情或者性关系是一样的。在权力关系和不断摆脱这种关系的两种因素的交叉点上,产生了交易的现实,而交易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治理者和被治理者之间的一个接口。在对这个接口进行管理的时候,自由主义作为治理的艺术,正是在这个交叉点上形成的。生物政治(biopolitique)也正是在这个交叉点上诞生的。因此对于福科来说,经济人(homo oeconomicus)在面对最高权力的时候,并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自由原子,对于法律治理来说,经济人不是一个顽固分子,而是“某种类型的人”,他使治理的艺术有了局限性,使治理的艺术按照经济的原则调节自己,并确定了“尽可能无为而治”的方式。经济人是合作伙伴,是对方,是从十八世纪开始形成的新的治理原因的基本因素。因此,自由主义从其本义上说,首先不是一种经济理论,也不是政治理论,而是一种治理的艺术,市场是它的实验的手段,是它理解社会的工具,是它的社会真理和行动措施。所谓“社会”,指的应当是由各种各样的人编结而成的一系列法律、经济、文化、社会等等关系的总和。不应当只把“市场”理解成是“商品化”。对于福科来说,十八世纪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异化和颠倒,变成了由商品交换而确定的事物,但这并不意味着世界进入了《资本论》第一卷所描述的情景,必须破解商品的秘密,等等。市场并没有用人的交换本能来定义。这个市场也不是布洛戴尔(Braudel)所说的市场。布洛戴尔的市场永远也成不了资本主义。所谓“市场”,指的不是平等交换,而是竞争和不平等。这里的人不是商品,而是企业家(entrepreneurs)。所以,市场是企业的市场,是企业的差别和不平等逻辑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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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各种不同权力机制的自由主义

福科对合理治理的运作模式的解释也非常与众不同。合理治理不是把公共(国家)调节和具体做事的个人自由对立起来,而是实施一种战略逻辑。法律、经济和社会机制不是相互矛盾的,只是相异而已。对于福科来说,相异性就意味着各种不同的机制之间的张力、摩擦、不兼容性、或成功或失败的互相适应。有时候,治理就是让一种机制与另一种机制对抗,有时候治理以一种机制为基础,有时候又以另一种机制为基础。我们所面对的,是一种实用主义,市场和竞争就是它的战略措施。自由主义的逻辑,并不是在经过协调的整体当中超越法律机制、经济机制和社会机制牵涉到的种种不同的法律的观念、自由的观念、权利的观念、过程的观念。根据福科的看法,自由主义的逻辑与辩证的逻辑是对立的。辩证的逻辑是在一个同一的因素当中强调相互矛盾的项,同一的因素可以通过协调来解决矛盾。战略逻辑的作用是在杂乱无章的项之间建立可能的联系,但是这些杂乱的项终将是杂乱的。福科描写了一种具有多样性的政治,既与阿伦特和施米特所说的政治至上论相对立,也与马克恩所说的经济至上论相对立。福科所说的大量机制是一些单位,这些单位每一次都具有偶然性,每一个都具有一致性,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统一性。福科就用这样的多种机制,代替了将经济和政治综合在一起的原则。多数的人(权利人,工人阶级,等等)被他代换成了“少数”的人,而这“少数”的人通过安排和叠加个别的零散因素、碎片和部分,从而进行运作,构成现实的。部分的“真理”并不在既非政治,也非经济的“整体”当中。治理的艺术通过市场和社会展开,从企业逻辑的角度来看,治理对全部法律、经济和社会关系的干预、理解、组织的能力变得越来越精细。


民众和阶级

所谓治理,指的一向是对群众的治理,在福科的政治经济学语言里,这个群众被称为“民众”(populaiton)。福科认为,所谓治理,就是对权力进行总体的管理,其对象历来是“群众”,以及阶级(经济人);权利人和社会人也是“群众”中的一部分。在对资本主义所作的分析当中,技术和知识以及其它的因素,相互之间是有分别的,技术和知识的客体是作为群众的民众,而其它因素的客体是阶级。从一开始,资本主义就是把民众问题作为生物经济来思考的,马克思则试图回避民众(用权力的语言说就是“群众”),甚至把这个概念搁置起来,不让它以生物经济的形式出现,而是以历史政治的形式出现,变成了阶级冲突和阶级斗争。我们应当从双重的意义上理解“民众”。一方面,民众就是人类及其生物繁殖条件(生育和死亡的调节,人口管理,与生命有关的风险,等等),经济和社会条件;但是另一方面,民众就是公众,就是公共舆论。的确,正如福科指出的那样,经济学家和公共舆论学家是同时诞生的。从十八世纪以来,治理的目的就是作用于经济和公共舆论。因此,治理的行动作用于从人类的社会生物根基,一直到人类作为公众的表现形式的整个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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