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中大我给提个意见各位战友讨论一下
美国药典在做重金属检查的时候配制了三份样品溶液,一份样品溶液,一份标准溶液,一份对照溶液。前两份都好理解,就和我们中国的做法一样的,对照溶液就是在样品溶液里面再加入配制对照溶液需要标准铅溶液,最后要求样品溶液的颜色不深于标准溶液,且对照溶液的颜色不浅于标准溶液。
上面战友提到了回收率的问题,我也觉得确实会存在这样的问题,是否可以考虑这样做:
样品溶液--照楼上战友的提示,取一定量的样品,用水分次提取后,在依法操作。
标准溶液--照中国药典的方法配制。
对照溶液--取样品溶液同样量的样品,取配制标准溶液同样量的标准铅溶液,混合在一起,在照样品溶液同样用水提取,在依法操作。
结果的判定同上面说的美国药典的重金属的结果判定。
这样应该能够避免氯化物的包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