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研发 仿标准还是仿品种?

众所周知,当一种原研药专利到期之后,其他药企可以使用药物的化学合成物,自行开发配方工艺进行仿制药研发和仿制药生产。据调查中国的化学药品市场多以仿制药为主,国内医药市场八成以上为仿制药,然而70%以上的国产仿制药药效与原研药存在差距。还有研究者称国产仿制药总体质量比原研药相差远,有的甚至是安全的无效药。而对于仿制药研发有仿标准和仿品种之说,那么仿制药究竟是仿品种还是仿标准呢?

1、仿制药仿标准

在我国,仿制药的研发和评价曾一度坚持质量标准是研究和评价的核心,如果仿制药和被仿产品执行相同的质量标准,就认为两者质量等同。一般来说,一种原研药到期后,有效成分的分子结构、剂量和理化特性都会公开。仿制药研发时,仿制药与原研药的有效化学成分应该是一样的。然而一粒药,在经过患者的消化系统时,需在适当时间崩解、溶化,释放出有效成分,被胃肠道吸收,药物有效成分能成功地按时在人体内释放,才是药品发挥药效的关键。如果过速,可能导致有效成分吸收太快,血清浓度峰值过高,带来副作用,且药效不够持久;如果欠速,有效成分就可能来不及完全溶出就被排出,药效则发挥不出。这个过程就要依靠药品使用的辅料与制作工艺。

而国产仿制药停留在“仿标准阶段”只做到了化学结构的复制,制剂工业化水平较低,药物辅料质量差,杂质多。一致性评价的核心工作之一,就是要筛选合适的辅料、确定辅料的比例,与参比药达成一致。美迪西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方面,已成功完成了多个质量一致性评价案例,具有仿制药研发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一致性评价服务。

而2007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允许拿仿制药做标杆。是否选择原研药作为仿制对象决定了仿制药的药效,可是该办法允许在无法获得原研药时,可选用已上市的国产仿制药作为参照物再仿制。专家称,药品仿制本难以达到与原研药100%一致,每一次仿制可能带来20%的误差累积,如果越仿越低,与原研药药效就相去越远。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规定,只有在活性成分、给药途径、剂型剂量、使用条件和生物等效性上都和原研药一致,才是合格的仿制药。而中国现行的仿制药质量标准主要看活性成分和外观、性状是否和原研药相符,而对仿制药和原研药在给药途径、剂量、使用条件和临床效果上的一致性标准“仍在探索”。

2、仿制药仿品种

仿品种一般指的是仿制药应当与被仿制药具有同样的活性成分、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和相同的治疗作用。随着对于药品研发和质量控制认识的不断提高,业界逐渐认识到质量是由生产过程决定的,药品的制备过程即是药品质量形成的过程。产品的某些质量特性是质量标准无法体现的,药品质量作为药品的内在品质要在制备过程结束后通过质量标准的检验才能展示出来,并通过适宜的包装和贮藏条件得以保持。

在评价部门的培训以及立法修订中又一再强调仿制药是仿产品而不是仿标准。仿产品,意指在充分研究和了解被仿产品处方工艺、质量特性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模拟。在评价的过程中,审评部门会要求申请人分析被仿产品的处方组成和关键质量特性(其中很多项目是国家标准中未有涵盖的内容), 其实也是在引导仿制药申请人在仿制产品的研发初期应首先明晰被仿产品的目标特性,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研究,应该说这是质量源于设计理念的雏形。在质量源于设计理念的指导下,能够更清晰地把握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特性。

最初仿制药在市场开始盛行时曾提出仿品种不是仿标准观点,在当时特定背景下起到了“纠偏”的作用[1]。但是随着这一观点的过度淡化,仿制药研发中过度淡化药品标准的应有价值,不能及时追随国内外同品质药物质量控制的新走向,因此仿制药的研发水平一直得不到提升,质量控制下的杂质水平、释药特征、晶型、粒度等指标特征和国际标准相差甚远,甚至少数研发中心不顾仿制药的标准,生产出来的样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以仿品种不是仿标准为借口,让诸多劣质仿制药流入市场,打乱了行业秩序。

新法规背景下明确了质量标准是仿制药研发关注的重要手段,只有将所属的各项控制要素与药品理念、方法、措施相结合,才能推动仿制药的科研、生产、监管和应用。仿制药研发是一项多种专业参与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特点,其研发历程是在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结果引导下实现的,不断提高药品的质量,以质量分析数据与安全性、有效性信息相融合的质量标准为参考依据,展现出药品质量标准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高度控制性特征。

目前国际上药品质量管理的理念不断发生变化,从“药品质量是通过检验来控制的”到“药品质量是通过生产过程控制来实现的”,进而又到“药品质量是通过良好的设计生产出来的”。意味着药品从研发开始就要考虑最终产品的质量,在配方设计、工艺路线确定、工艺参数选择、物料控制等各个方面都要进行深入研究,积累详实的数据,并依此确定最佳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因此应从源头上强化药品注册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1] 基于新法规背景下的仿制药研发关键问题探究[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