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残留灰分的检测

【关键词】食品质量安全检测   生铁标样   微生物检测仪    进口食品标准  

内容摘要:灰分即指食品灼烧后的残留物。灰分的测定内容可包括以下几方面:总灰分、水溶性灰分、水不溶性灰分、酸溶性灰分、酸不溶性灰分等。
1.样品的处理
可采用测定水分后的残留物作为样品。果汁、牛乳等含水较多的样品,先在水浴上蒸干;含水较多的果蔬及动物性食品,用烘箱干燥(先在60~70℃,然后在105℃);富含脂肪的样品可以先提取脂肪,然后分析其残留物。
试样称重如下(参考):
鱼制品(按干物质计):不少于2 g
谷类食品、牛乳:≯3~5 g
糖及糖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5~10 g
果汁:25 g
鲜果或罐藏水果:25 g
果酱、果冻、脱水水果:10 g
2.操作条件的选择
①灰化温度:灰化温度因样品而异,大致如下:
糖及糖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及其制品≯525℃
谷类食品、乳制品(奶油除外)≯500℃
鱼、海产品、酒≯550℃
②灰化时间:对于一般样品,灰化时间没有严格规定,要求灼烧至灰分呈全白色或浅灰色并达到恒重,一般需2~5 h。但也有例外,如谷类、茎秆饲料,规定600℃灼烧2 h。
对于难灰化的样品:①可以灼烧,冷却后的样品加入少量水,研碎,蒸去水分,干燥再进行灼烧,必要时重复以上操作。②可以加入硝酸、乙醇、碳酸铵、过氧化氢等,因其灼烧后完全消失。例如,灰分中杂有碳微粒,冷却后可逐滴加入(1:1)硝酸,约4~5滴,可加速灰化。③加如氧化镁、碳酸钙等不熔物。但注意要做空白试验。
3.总灰分的测定
取瓷坩埚用HCI(1:4)煮沸,洗净,于马福炉500~600℃下灼烧半小时。待温度降到200℃以下,取出坩埚,置干燥器冷却到室温,称重;称取样品于坩埚内,用电炉或煤气灯将样品碳化至无烟发生。易发泡的糖分、淀粉、蛋白等样品,在碳化前,可在样品上面酌加数滴纯植物油;将坩埚移至灰化炉中,于500~600℃灰化至碳微粒全部消失,冷却到200℃,移至干燥器冷却,称重。再灼烧1 h。如此反复直至两次质量的绝对差不大于0.2 mg。
4.水溶性灰分与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将测定所得的总灰分加水约25 mL,盖上表面皿,加热到近沸。用无灰滤纸过滤,用25mL热水洗涤。不溶物连同滤纸一起移回坩埚中,再进行干燥、碳化、灼烧、放冷、称重,残留物质量即为水不溶性灰分。灰分与水不溶性灰分之差即为水溶性灰分。
5.酸溶性灰分与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在水不溶性灰分或测定总灰分所得的残留物中加入25 mLlO%盐酸于小火上微沸5min,用无灰滤纸过滤,洗涤至洗液无氯离子反应为止。将残留物连同滤纸置坩埚中干燥、灼 烧、放冷、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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