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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原料有效期和制剂有效期有什么联系? [打印本页]

作者: 星星点灯    时间: 2016-1-9 14:34     标题: 【求助】原料有效期和制剂有效期有什么联系?


请问各位大侠:
原料药有效期若是3年,厂家买来的是一年前生产的原料药。原料明显还在有效期内。若做成制剂,制剂有效期是5年,那么原料药原有有效期对制剂有效期有影响吗?

作者: seagate    时间: 2016-1-9 14:35


这实际上是中国的法规没有原料药复验期的规定造成。现在原料药和制剂都按有效期一刀切,不规范,也不便于企业执行。
按照ICH Q7指南以及FDA Q7问答的解释,对上面大家提到的问题有很明确、合理的规定:化学原料药一般只规定复验期,只有抗生素和稳定性不好的才规定有效期;规定复验期的API到期复验合格即可用于制剂生产,复验期的制定当然还要基于API厂家的稳定性数据;规定有效期的API用于制剂产品,则制剂的有效期不应超出API的有效期;化学原料药的再精制(返工)是允许的,且不限定返工的次数,因为再精制能提高API的纯度,比之前的质量更好。
现在国内的原料药过期就不能用,只能销毁,否则是劣药,又不科学,又浪费资源。
但愿我国新的GMP对API的规定能直接采用Q7,也便于与国际接轨。

作者: 耗子===    时间: 2016-1-9 14:35


这个问题参考一下ICH关于原料药的重测期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制剂有效期考察确定应是在取用距有效期不同时间的不同批次原料生产的制剂批次进行稳定性试验,这样规范的话,也就无以上担忧了.

作者: ALALA    时间: 2016-1-9 14:35


原料药有效期和制剂有效期看上去有一定的联系,比如稳定性好的原料药做成制剂的稳定性相对好控制些,但严格来说则没有必然的联系,两者是根据各自的稳定性数据确定的。那么如何保证使用不同批次的原料做成制剂的稳定性仍符合规定?
一种方法是gwmgyp战友提到的:用不同批次原料药制成的制剂进行稳定性考察,根据这样的结果确定有效期。而目前国内很少有这样操作的。
另一种方法是结合制剂的质量标准对原料进行检验,如有一特例:某中药有效成分,原料标准中没有有关物质项,而制剂中定了有关物质不超过1% ,对原料检查结果是有关物质0.9%,这样的原料恐怕难以保证制剂的有效期了。总之,要根据具体品种具体标准来综合衡量。反之,如果原料一年后检测结果和0月相比没有变化,那么就不必太在意是一年前的了。
最后,制剂的有效期还得由制剂本身的稳定性来决定。多积累生产中不同批次的稳定性数据,根据其变化趋势来保证合理的有效期。

作者: woshi    时间: 2016-1-9 14:36


也不知道大家做稳定性试验的时候考虑过这个问题没有?

作者: lgm    时间: 2016-1-9 14:36



QUOTE:
原帖由 woshi 于 2016-1-9 14:36 发表 bbcodeurl('http://bbs.antpedia.com/images/common/back.gif', '%s')

也不知道大家做稳定性试验的时候考虑过这个问题没有?

这个问题没必要考虑吧,我觉得大家都知道有效期是怎么确定的,对,有效期是通过加速试验、长期实验来确定的啊,既然原料和制剂有效期是分别通过稳定性实验确定的,那么他们的有效期就没有必然的联系。
作者: iii_ii    时间: 2016-1-9 14:36


问得好,这个问题很复杂。
原料3年有效,制剂2年有效,那么如果原料已经只有1年有效期了,在生产制剂的时候,原料仍然有效,可是制剂1年后,原料已经到有效期了,那么制剂是否还是有效呢?

作者: 831226    时间: 2016-1-9 14:37

我的理解:原料的有效期应该不包括制剂的有效期,原料和制剂均要通过稳定性试验来确定,这在药物工艺研究时要确定.否则工艺就不成熟.
作者: ztonyc    时间: 2016-1-9 14:37


没有必然联系,只要在原料的有效期内做成制剂就可以。制剂的有效期从生产日期开始算。

作者: vera+    时间: 2016-1-9 14:37


这个问题参考一下ICH关于原料药的重测期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制剂有效期考察确定应是在取用距有效期不同时间的不同批次原料生产的制剂批次进行稳定性试验,这样规范的话,也就无以上担忧了.

作者: idea2011    时间: 2016-1-9 14:38


原料和制剂分开算的。例如原料是3年效期,制剂用原料只要还在3年效期内就可以,制剂制成后,制剂效期另外重新再算的。
偶们曾经有报过这样一个品种。gd省局的意见,原料没过期理论上是可以,当然最好别用快到效期的原料,谁清楚制剂的长期稳定性有关物质的数据会不会有大变化呢。

作者: xuuuu    时间: 2016-1-9 14:38

现有的法规对原料和制剂的有效期规定没有必然的联系,理论上讲制剂的有效期应在原料效期之内。目前这还是一个管理空白。
作者: 喵咪    时间: 2016-1-9 14:38


原料有原料的标准,制剂有制剂的标准,只要符合标准就行,最好制定较保险的内控标准。原料存放时间太长要重新检验,发现有较大的降解不符合内控标准,就要退回厂家进行重新精制。否则制剂生产出来较危险。

作者: HP007    时间: 2016-1-9 14:56

原料药与药品的效期是分开的。应各自计算
原料药的效期只保证原料在以原料药的状态下按保存条件保存仍有效。
药品的效期是无论你是用本年新生产原料药加工成药品,还是用将近效期的原料药加工出的药品,都应保证其在相应的保存长期保持下药品效期内有效。这个在定效期时是会考虑进去的。因为药品在市场上出现问题是药厂的事,也不会是原料厂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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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有道理。
原料药与制剂的保存条件是不一样的。
做成制剂后,有可能比在原料状态时降解得慢。因为制剂有辅料在其中,有可能减慢其反应。
这样,原料药还有一年的有效期,做成制剂后,可达3年或5年,我认为都是可能的。

作者: mnstyle    时间: 2016-1-9 14:57


我认为以制剂的有效为准,毕竟制剂的有效期是经过测定后得出的.
但在制备的过程中,最好统一一下原料药的有效期,若用了有效期不同的原料,那么就得重新测一下制剂的有效期了.

作者: koook5695    时间: 2016-1-9 14:57


以上很多战友说原料药和制剂的有效期关系不大,我觉得不尽然。就我的理解来说,原料药不是葡萄酒越放越香,价值越高,相反,原料从车间出来的那一克,就开始发生物理化学变化,有很多是现在无法检测到的。放置越久变化越大,失真度越高,对后期制剂的制作的影响也越大;也可能有的朋友要问了,我们做制剂每批原料药都经过气相色谱或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或抗生素效价检测了啊!都合格啊!那大家再想想,这些方法是不是直接就能看出含量的高低?事实不是这样的,都是需要标准品做对照的,如果没有标准品,什么也看不出来!而事实上每次买回的标准品也不完全一样,我敢说药监局或中监所提供的对照品无论自己生产或从国外进口,每批也是不同的,最后得出结论,其实我们每次测的药品含量不尽相同,只是大致合格而已,其实存放的长久不同,其氧化或其他性质的改变对人或动物的危害谁也说不清,你这样用,我也这样用,久而久之,就习惯成自然了,变成不成规矩的规矩。

作者: gogo    时间: 2016-1-9 14:57


这是国内的一个监管空白,以后会引起重视的

作者: gogo    时间: 2016-1-9 14:58

原料药与药品的效期是分开的。应各自计算
原料药的效期只保证原料在以原料药的状态下按保存条件保存仍有效。
药品的效期是无论你是用本年新生产原料药加工成药品,还是用将近效期的原料药加工出的药品,都应保证其在相应的保存长期保持下药品效期内有效。这个在定效期时是会考虑进去的。因为药品在市场上出现问题是药厂的事,也不会是原料厂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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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同
因为,如果原料药的有效期一直包含在制剂中的话,那么不同剂型,该药的稳定性是不同的,带来有效期也不同,片剂,针剂,粉针,注射剂的有效期都是不同的,如何来算?
如果是一个复方制剂,那么有效期以哪个算,那是否以有效期最短的来算,如果这样的话,很多OTC类药,用到糖类的有效期,都不会超过2年的.那么所有该类产品,是否要重新申报有效期?

作者: 7437654    时间: 2016-1-9 14:58


这个问题在工作中也碰到过,当时拿到的药品包装上是这样的:
(一)批号:07030501
生产日期:2006.9
有效日期:2009.8
(二)批号:07040301
生产日期:2006.9
有效日期:2009.8
当时我看到后第一反应就是同一批原料制造后的两批药品,但是有效期是以原料的有效期算的,好像很多公司的药品有效期都是以批号那天起进行计算的。因为我的公司是外企,我不知道其他外企是不是这样算的,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多提供公司批号的实例,这样大家可以从实例中进行总结

作者: jude    时间: 2016-1-9 14:59

楼上的,批号不代表生产日期
作者: zhenxin    时间: 2016-1-9 14:59

这个问题在工作中也碰到过,当时拿到的药品包装上是这样的:
(一)批号:07030501
生产日期:2006.9
有效日期:2009.8
(二)批号:07040301
生产日期:2006.9
有效日期:2009.8
当时我看到后第一反应就是同一批原料制造后的两批药品,但是有效期是以原料的有效期算的,好像很多公司的药品有效期都是以批号那天起进行计算的。因为我的公司是外企,我不知道其他外企是不是这样算的,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多提供公司批号的实例,这样大家可以从实例中进行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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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效期是以原料的有效期算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可以看出这是两批药。是在同一月生产的。但,谁说有效期是以原料药来算的呢?
    
  不可否认,原料药过期,做制剂肯定是不行的。但只要原料药没过期,做出来的制剂就不能按以前的有效期来算了。
  说一个也许不贴切的比方:一个人按着一个既定的速度向前跑,他预计两小时后到达终点。但是,在中途来了一群人,和他一起跑,有时挤着他,有时拖着他,有时拦住他,有时推着他。你说,他还能按时跑到终点吗?
  同理,原料药的的贮存环境发生了变化,那有效期还能按原来的算吗?
 如果做成了制剂,却又拿原料药去测有效期,岂不可笑吗?
 这就好比是这样;我把面粉做成了馒头,却去测面粉的有效期,来说明馒头的有效期。
 当然,不得不说的是,做成制剂后,药物的降解并不一定就比原料药要慢,也有可能更快。但,不能否认的是,肯定有改变。不管改变多少。
 因此,两方面是要兼顾的。一是生产制剂时,原料药不能过期。二是,做成制剂后,再测制剂的有效期。到生产制剂时开始,原料药的有效期的使命就已完成了。每一个阶段各管各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 SO2    时间: 2016-1-9 14:59


上面的争论了这么久,还是觉得有疑惑?举个简单的例子:头孢粉针剂,分装后没有添加任何辅料,有效期以什么为准?我觉得主要是靠生产中,原料采购时尽量控制买进近期生产的原料,若难以避免的,快近效期的原料,应列为重点留样产品,一旦留样出现问题,及时召回相应产品。

作者: jude    时间: 2016-1-9 15:00


这实际上是中国的法规没有原料药复验期的规定造成。现在原料药和制剂都按有效期一刀切,不规范,也不便于企业执行。
按照ICH Q7指南以及FDA Q7问答的解释,对上面大家提到的问题有很明确、合理的规定:化学原料药一般只规定复验期,只有抗生素和稳定性不好的才规定有效期;规定复验期的API到期复验合格即可用于制剂生产,复验期的制定当然还要基于API厂家的稳定性数据;规定有效期的API用于制剂产品,则制剂的有效期不应超出API的有效期;化学原料药的再精制(返工)是允许的,且不限定返工的次数,因为再精制能提高API的纯度,比之前的质量更好。
现在国内的原料药过期就不能用,只能销毁,否则是劣药,又不科学,又浪费资源。
但愿我国新的GMP对API的规定能直接采用Q7,也便于与国际接轨。

作者: 831226    时间: 2016-1-9 15:01


两者有联系也有区别,要分别计算.

作者: qhyu    时间: 2016-1-9 15:01


我个人认为,原料有效期应该与制剂的有效期相结合,比如制剂的有效期是24月,原料药在存放36月仍然合格,那么在原料有效期之内的任一批原料所生产的制剂都应该在24月内合格。比方说,24月的原料所生产的制剂在24月内合格,36月的原料所生产的制剂仅在18月内合格,那么原料药的有效期应该订为24月而不是36月。这个想法可能和最小有效期是一致的。
由于在注册申报的时候一般都用的是生产日期比较靠近的原料药,因此此项工作企业应自行在后续进行。

作者: BUK    时间: 2016-1-9 15:01


有效期我想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包装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规定的期限。原料和制剂的有效期既有联系又无联系。一、原料和制剂的标准不同。比如最能反映降解的有关物质原料限度一般更苛刻,更高。二、制剂只要用合格的原料做成的制剂在按规定的条件存放,在规定的期限内就应该合格,这也是在确定有效期做稳定性考察。

作者: cocacola    时间: 2016-1-9 15:02


制剂的有效期是通过稳定性试验考察来确定的,和制剂工艺、包装材料等有直接关系,只要在有效期内的原料做成的制剂其有效期应该对制剂有效期无多大影响和关联.
个人认为,我们好象也一直这么做的.

作者: nn255    时间: 2016-1-9 15:02


各是各的哈。
有些制剂工艺中添加的辅料对一些稳定性稍差的原料有一定保护作用:如对一些易氧化的原料加一点比原料更容易氧化的药辅,在制剂中的原料肯定稳定性更好,保质期更长。
所以,各是各的哈。

作者: shenkunjie    时间: 2016-1-9 15:02


没有关系,因为原料和制剂的状态各不相同,原料按规定做了稳定性考察后,确定了有效期。而制剂是在原料中有加入了一些辅料,并通过一定的制剂工艺加工,改变了原料的状态,所以原料原来的有效期已经不适应制剂,制剂必须通过再次的稳定性考察,确定制剂的有效期。二者没多大关系

作者: taoshengyijiu    时间: 2016-1-9 15:02

原料药和制剂的有效期是分开考察,不过如果你用有效期只剩一年的原料药来制成制剂那制剂的实际有效期肯定会有影响。
作者: bling    时间: 2016-1-9 15:03


我个人认为,只要在原料的有效期内做成制剂就可以。制剂的有效期从生产日期开始算。

作者: iii_ii    时间: 2016-1-9 15:03


我认为不能简单地理论分析制剂的效期,因为大家都知道制剂的效期是研究数据制定的。但是实际工作告诉我单靠研究阶段确定的效期,其实还是有问题的。因该是结合持续稳定性数据和留样观察的数据。比如你的制剂的杂质有来源于原料,而原料放置过程又有降解,说不定原料的效期就是依据其降解时间来定的,这种情况更加依赖于留样观察数据回顾以及持续稳定性的数据来进一步确定。因为留样观察,一定能观察到原料接近效期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情况,通过这个手段发现问题后,持续稳定性考察就会有针对性取样,最后肯定能把问题弄清楚。

作者: ukonptp    时间: 2016-1-9 15:04


如果没有关系,原料药有效期延长的意义就不是特别大了,多次延长涉及很多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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