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找不到工作就是导师的责任

关于“研究生找不到工作,导师到底有没有责任”这个话题,讨论的时间已经很久了,我认为100%有责任。

首先,现在研究生和导师是双向选择,在双方确定师生关系时,要具体了解双方的情况,作为学生,要了解拟选导师的自然情况:研究方向,科研经费,发表论文数量和质量,责任心,人品,学历,本领域的社会兼职和关系等等。同时由于近年来部分院校的研究生实行收费上学,这进一步增加了研究生的经济负担,因此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愿意支付自己学费的导师。现在随着研究生的大幅度扩招(从09年硕士生基础课分数线36分可见一斑,博士生有各招生单位自划线),部分导师招数数量也随之攀升,由于个人能力和精力有限,无法很好的指导自己的学生,有的甚至到学生毕业都不认识自己的学生,更别提如何指导自己的学生了。

我始终强调的是做科研(无论基础研究还是应用研究)一定要选对方向,找对导师。因为你研究生期间从事的方向可能是你一生从事的方向,所以一定要感兴趣。现在有些学生听说某导师是院士,领导,教授,不考虑自己是否喜欢对方的研究方向,就不假思索的报考对方的学生。作为导师,一定要从源头抓起,这时就应该详细询问对方对未来几年科研的想法,如果对方对自己方向没有任何兴趣也不愿培养兴趣,导师应该立即拒绝该学生,而不要怕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而违心接收,这样恰恰是害了对方。即使这几年你非常负责任的对待学生,几年后,学生找不到工作,依然对你没有什么好的评价,更重要的是你可能害了对方的一生。作为学生,尽量要避开“热门导师”,选择一个精力充沛的中青年导师。

据报道清华和北大的部分院系已经制定具体措施,要求导师考核与研究生就业挂钩,我认为这项举措非常好。现在各高校为了攀比自己的硕士博士点数量,无限的扩张自己的招生权,把大量不适合做科研或者科研能力不强的教师都拉到导师队伍中来。这些人对报考自己的学生来者不拒,平时不闻不问,让学生自生自灭,几年毕业走人,就不就业与他无关,这种不负责任的导师学校应该撤销其导师资格(以前有单位只是撤销那些有大量研究生无法毕业导师的指导资格)。我认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该在各导师招生时就让其签订协议,要其帮助其学生就业,否则取消让其招生资格,这样导师的责任心一定大大增强,招生数量下降了,质量也上来了,培养的学生都能顺利就业,这样自然而然的有学生报考,这是一个良性循环。如果学生几年内科研,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都有明显的提高,我想导师也不要发愁学生找不到工作了。因此导师不仅仅是让学生发表论文,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如何思维,让他们学会作自己。另外不是一确定师生关系后就要求给学生找工作,而是经过几年的锻炼后。好的导师自然能言传身教,把自己的优点和长处潜移默化的传递给学生,学生自然而然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找到合适的工作也就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