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标推进能源高效清洁转化

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在推进能源高效清洁转化方面提出四项目标。

  第一、高效清洁发展煤电。在中西部煤炭资源富集地区,鼓励煤电一体化开发,建设若干大型坑口电站,优先发展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到“十二五”末,淘汰落后煤电机组2000万千瓦,火电每千瓦时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到323克。“十二五”时期,全国新增煤电机组3亿千瓦,其中热电联产7000万千瓦、低热值煤炭资源综合利用5000万千瓦。

  第二、推进煤炭洗选和深加工升级示范。以提高资源高效清洁利用水平为目标,加大煤炭洗选比重,提高商品煤质量,优化煤炭加工利用方式,逐步建立科学的煤炭分级利用体系。到2015年,原煤入选率达到65%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十二五”时期,新开工煤制天然气、煤炭间接液化、煤制烯烃项目能源转化效率分别达到56%、42%、40%以上。

  第三、集约化发展炼油加工产业。建设若干个大型化、集约化的炼化基地,逐步形成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炼油产业集群。严格行业准入管理,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到2015年,全国一次原油加工能力达到6.2亿吨,成品油产量达到3.3亿吨,炼油每吨综合加工能耗下降到63千克标准油,水耗降低到0.5吨。

  第四、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在天然气来源可靠的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合理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电站。在电价承受能力强、热负荷需求大的中心城市,优先发展大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十二五”时期,全国新增燃气电站30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