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排行政审计的发展和完善需多方面保障

建立一种规范的环境审计制度,需奠定污染减排行政审计实施的政治保障;完善污染减排行政审计的法制建设;逐步健全污染减排行政审计的体制保障;加强污染减排行政审计的基础研究和技术支撑。


  污染减排行政审计是一个全新的环境管理措施,是在已有的一些污染减排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系统管理方法。但其内涵和操作方式都很大地扩展了环境管理的范畴,是结合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对审计和环境政策的创新。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减排行政审计的发展和完善需要多方面的保障。只有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机制、技术等方面的建设,才能逐步建立一种规范的环境审计制度。


  (1)形成污染减排行政审计实施的政治保障


  当前,“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稳步推动污染减排任务按计划完成不仅关系到我国国际形象,而且是关系到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性政治问题。作为推动全国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考核评价制度,减排行政审计的建立与完善,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为保障污染减排任务完成的政治任务来推动。积极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为减排行政审计的实施形成坚实的政治保障。同时,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减排行政审计工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借助一切有利条件来完善制度。要将减排行政审计与各级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结合起来,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减排任务的考核与监督。


  (2)完善污染减排行政审计的法制建设


  污染减排行政审计是新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还没有相关的立法予以规定。但减排行政审计的目标和对象决定了必须要有法律作为基本的保障。因此,应该尽快开展减排行政审计的立法研究工作,在《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或相关条例的修订过程中写入减排行政审计有关的内容,明确其法律地位和管理体制。环境保护部可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减排行政审计的管理办法,对减排行政审计的程序、操作方法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指导环保和相关部门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3)逐步健全污染减排行政审计的体制保障


  污染减排行政审计属于交叉型的政策,运用审计方法加强污染减排管理。但从行政职能划分来说,污染减排和审计分别归环保和审计部门主管。因此,要推行减排行政审计,首先必须加强环保与审计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合理划分二者在减排行政审计中的职责。对于减排行政审计范畴内的减排任务完成绩效的审计工作,可由环保部门来完成,而对于项目资金合规审查和财务审计依然由审计部门开展。其次,作为减排行政审计的主要执行机构,环保部门也要尽快理顺内部关系,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工作机制,为减排行政审计的实施提供体制和机构保障。


  (4)加强污染减排行政审计的基础研究和技术支撑


  污染减排行政审计是一门全新的交叉学科,相关的研究非常薄弱,缺乏足够的研究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减排行政审计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非常紧迫和繁杂的工作,在体制机制建立、法制建设等方面都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要做,非常需要专业的研究机构和人员开展相关的研究工作。因此,国家应安排专项研究经费,组织和支持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相关的研究。力争尽快建立一支专业研究队伍,提高减排行政审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能力,为减排行政审计的制度完善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