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的治理对策

如果“潜规则”盛行,就助长环保系统的不正之风,影响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治理“潜规则”。如何有效防治“潜规则”?笔者有如下思考:


  培育以合法性为内核的环境制度文化,破坏“潜规则”生长的文化环境。为何会有那么多公职人员和民众认可或被动接受不合法的“潜规则”?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关键一点还是法律意识薄弱。因此,要培育以合法性为内核的制度文化。一方面,定期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任何“潜规则”都要通过行政行为展现出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可以起到过滤“潜规则”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宣教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破坏“潜规则”生存的土壤。


  完善内外部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使“潜规则”无处藏身。“潜规则”之所以能长期隐藏于显规则身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潜规则”现象还存在监督死角。消除“潜规则”,必须完善监督体系。一方面,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另一方面,充分挖掘外部监督的能量,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只有内外结合,形成对“潜规则”的夹击之势,才能让其藏身的空间逐步缩小。


  规范自由裁量权运用,压缩“潜规则”存在的空间。自由裁量权的设置本是为了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但是在实践中,却成为“潜规则”盛行的原因之一。因此,要从制度设计入手,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要提高显规则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保证自由裁量权得到正确行使。要制定和完善环保案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标准,统一行政处罚文书和案件证据移送标准,实现环保处罚阳光运作。


  保持环保队伍的纯洁性,从根本上消除“潜规则”。“潜规则”之所以存在,既有制度层面的原因,又有组织层面的问题,但根本上是领导干部思想层面出了问题。如果环保系统每个党员干部都能保持纯洁性,“潜规则”也就不复存在。环保系统党员干部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预防“潜规则”成大患。一些“潜规则”的运用,短期内可能不会造成较大影响,长期来看却是影响环保事业的大患。因此,要一手治理环保“潜规则”,一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要针对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容易产生腐败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形成覆盖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梳理环保系统廉政风险点,加强环保审批监督,预防“批出来”的腐败;加强环境执法监督,预防“罚出来”的腐败;加强环保资金管理,预防“花出来”的腐败;加强环境监测的监督,预防“测出来”的腐败;加强人事任用的监督,预防“用出来”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