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四个转变”强化执法监管

  近几年,全国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为污染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要看到,环境违法行为、污染事故仍处于高发、多发阶段并呈现新的特点。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高,而环境执法监管的体制、机制、手段、方式和队伍自身建设还存在一系列问题,急需推进环境执法监管战略转型,加快实现“四个转变”,推动环境保护进入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的新阶段。


  工作队伍向全面综合型执法队伍转变


  环境执法监管队伍是一支专业性强的队伍,也是一支年轻的队伍,因此存在一些不足:队伍的核心价值观还未真正形成,一些执法人员作风不实,存在不想查、不愿查、不会查、不敢查的思想;执法人员大多善于跟数据、工艺打交道,不善于跟执法对象、新闻媒体打交道;善于处理单个违法案件、污染事故,不善于从宏观层面思考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等。


  要推动环境保护进入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的新阶段,首先要加强环境执法监管队伍建设。继续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增加人员力量,争取机构升格。通过加强环境监察文化建设,尽快形成队伍的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在强化专业培训同时,开展人文、经济、管理方面知识的培训。


  工作主体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


  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实践证明,加强环境保护不能只靠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事半功倍。


  一方面,继续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建设。继续充分利用环保专项行动平台,发挥各级生态办和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和应急工作。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工作创新,大力加强与公、检、法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合作,通过司法介入,增强环境执法刚性,提高环境执法威慑力。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约谈,切实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真正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同时也使纪检监察部门了解、理解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继续加强与安监、交通、消防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应急联动预警、处置机制建设,提高环境应急工作综合成效。


  另一方面,加强对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的宣传,加强公众参与机制建设。近几年,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忙、苦、累,但有时却得不到领导肯定、社会认可和公众理解,甚至还要被追究责任。除了反思有没有尽责外,要高度重视对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的宣传,积极通过各种大众传媒,深入现场,树立典型,让社会各界了解环境执法工作,理解环境执法人员的酸甜苦辣,继而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民间环保机构和志愿者、联络员、监督员、行业协会作用,积极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参与平台,促进社会公众成为参与环境执法监管的重要力量。


  工作理念向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和事前预防、综合管控转变


  一是加强企业自觉守法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自觉守法体系建设,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在执法监管中加强与企业沟通,通过开展“体检式”检查,为企业问诊把脉,做好服务。加强环境宣教,使企业认识到一旦发生重特大环境违法行为或污染事件,将付出巨大代价。


  二是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重视事前预防工作。去年以来,浙江省部分地区环境监察机构已增挂了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牌子,湖州市及所辖县市单设了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由于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各地往往将应急力量投入到平时繁重的环境执法、信访工作中去了。但人力再紧张,也需确保专人负责,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切实做到辖区隐患底数清、预案有、信息通、联动快、物资全,确保一旦有事发生,能够拉得出、打得赢。


  三是环境信访维稳体系建设,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坚持把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环境信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重点应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省、市、县、乡镇到重点行政村五级信访信息搜索与“红、黄、蓝、绿”四级预警制度,确保环境信访信息“早获取、早预警、早处理”。二是创建多种平台、积极推进社区、农村环保联络员制度建设,推广建立村企、厂群、政社环保沟通与交流平台。三是建立和完善环境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加强环境安全形势分析。


  工作手段向效能执法、效能应急转变


  一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要通过制定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环境监察指南和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对监察依据、程序、内容、要点等做统一规定,实现便捷式执法。去年底以来,浙江省已经制定了八大行业环境监察简易指南,探索建立了一套“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执法管理体系。从应急角度完善事前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事后恢复4个环节。从信访调处角度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的调解和解决环境污染纠纷和矛盾的机制和办法,全面规范环境信访工作,提高环境信访工作效能。


  二是强化网格化管理。浙江省印发了《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依据当地实际,进一步整合环境执法力量,按照“联动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要求,将管辖区域划分为网格,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建立环保部门领导联系网格制度,做到“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三是强化科技手段运用。加强移动执法、应急指挥系统开发建设,完善应急工作企业信息库、工作资料库和专家咨询库,对重点污染源、风险源、隐患点等实行“身份证式管理”,做到一厂一源一档。积极借助科技手段,开展分类管理、痕迹管理,如根据企业守法诚信度、环境风险度、群众关注度等指标对企业进行分类,制定差别化的监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