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由专项规划 向综合规划转变

  《规划》是第一次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真正实现由环保部门组织实施的专项规划向地方政府主导实施的综合规划转变。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分管省长亲自组织研究制定,省各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在江苏环保史上,《规划》是第一次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各地、各部门执行的环保5年规划,真正实现由环保部门组织实施的专项规划向地方政府主导实施的综合规划转变,大大提升了规划的地位与执行力。


  在组织上,改变过去以水、气、声、固废等要素为主的框架结构,而采用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展开的方式。《规划》共包括五大部分:一是环境形势分析。二是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三是主要任务。主要包括深入开展污染减排、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大力实施综合治理,改变农村环境面貌;全面推进生态建设、逐步恢复生态功能;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等六大方面。四是重点工程。主要包括减排工程、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环保工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七大类工程项目。五是规划保障措施,包括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组织管理保障规划实施两个方面。具体又包括其健全法规体系、完善经济政策、拓宽投入渠道、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区域合作、做好人才保障、引导公众参与等7条政策保障措施,以及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工程建设、实施考核评估、科学调整规划等5条规划实施机制。


  在内容上,由单一环境保护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并重转变,根据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资源环境现状和生态功能等不同特点,实行差别化环境管理政策,体现分区分类指导的要求。


  《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全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目标是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重点流域水质加快好转,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和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生态文明(生态省)建设工程达到序时进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