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建设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出台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快推进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工作。按照《设施建设规划》,西南地区将在重庆市长寿区、璧山县,四川省成都市、攀枝花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建设9个处置中心,占全国总数的29%。


  据环境保护部通报,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建成《设施建设规划》内23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占规划建设设施总数的74.2%。在未建成的8个中西南地区占6个,整体进度滞后。一些地区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至今尚未投运,甚至尚未开工建设。


  笔者认为,西南地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建设内容变动大,环评制度执行不到位。西南地区已建或在建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环评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未履行相关程序而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贮存处置不规范,未依法取得处置资质。部分已投入运行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场未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处置,极易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由环境保护部审批颁发。但一些处置场的经营许可证由当地环境保护局发放,并未经过环境保护部审批。


  地方政府重视不够,部门监管不到位。地方政府缺乏科学有效引导,最为突出的是选址难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地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原选定的场址现已另作它用,新场址迟迟不能确定。地方监管部门特别是基层环保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意识薄弱,监管人员严重不足,素质不高、手段不够、执法不严,既表现在对处置中心的监管不到位,导致处置中心运营单位随意处置;又表现在对产废单位的监管不到位,导致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中心的建设似乎不是那么迫在眉睫。


  管理机构不健全,专业队伍未形成。西南各省(区、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是本省省内唯一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基层环保部门大多未成立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固体废物管理人员严重短缺,技术力量明显薄弱,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力度不够。运营单位技术水平不高,环境意识不强。西南地区处置中心的运营单位多为第一次从事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加之过分考虑经济效益,为节约成本,不按规范操作,导致集中处置变成了集中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