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

  近年来,服务行业环境污染投诉呈逐年上升态势。主要以居民小区餐饮、洗浴、装潢等行业污染投诉居多,呈现出多发、易反复、整改难度大等特点。这些行业已成为环保工作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


  笔者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环保“第一审批权”未得到落实。国务院在1998年11月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明确规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所以服务行业出现这些难解决、易反复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环保这第一道防线没有守住,没有从根源上杜绝环境污染隐患的发生。


  从近年来查处的污染举报案件来看,未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经营业主环境意识不强。在未进行项目环评、履行环保前置审批的情况下,就在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投入经营,这种现象较为普遍。二是相关部门没有严格把关。在没有环保审批的情况下,就为经营业主颁发了营业相关执照。三是受资金制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是一项有偿服务,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大多数经营户不愿意在这方面投入,这也是造成环保“第一审批权”不能得到落实的重要原因之一。四是环保查处难度大。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依法取缔难度大,且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五是环境宣传仍需继续加强。相关部门对环保法律法规及日常工作缺少必要的认知,社会公众环境意识仍需加强。


  如何将环保“第一审批权”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应做到4个更进一步:要在体制机制上做进一步完善,从法律政策层面明确环保“第一审批权”;在部门职责上进一步明晰,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在环境宣教上进一步深化,增强企业法人、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在环保执法能力上做进一步加强,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真正实现从制度到部门到管理一体化监管模式,切实将环保“第一审批权”落实到具体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