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法企业 保护碧水蓝天

辽宁省盘锦市地处渤海南岸、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有118公里海岸线,大小河流21条,汇成辽河、大辽河、大凌河3条大河入海。有120万亩双台子河口国家级湿地保护区,有一望无际的天下奇观红海滩,有世界上植被类型保持完好的最大芦苇沼泽地,有珍稀鸟类丹顶鹤、黑嘴鸥等260多种鸟类栖息繁殖,土肥水美,人杰地灵,是名副其实的宜居城市。


  2003年以来,按照国务院、辽宁省政府提出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盘锦市全面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效地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遏制了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在2003~2011年连续9年的专项行动中,解决了东三厂、西三厂等环境难点问题,环境信访案件逐年下降,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优良天数从2003年的243天提高到2011年的356天,其中优级天数达到95天,辽河流域出境水质好于入境水质。


  回顾盘锦市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开,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企业环境法制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致使建设项目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二是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之环境监管目前还不能全方位及时到位,已达标企业超标排污时有发生。三是部分乡镇发展经济无序化,没有统一的规划和打算,只求一时的经济增长,这对环境保护很不利。四是目前执法队伍装备有限,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不能充分满足高质量环境执法工作需要。五是环境准入制度执行难,地方政府的经济工作始终作为总体工作的首位,环境准入和环境管理难以彻底执行。下一步,盘锦市将严格环境准入,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好盘锦生态环境,维护好群众环境利益。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管、负责同志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抓,不仅要听汇报,还要深入整治一线直接参与重大整治行动;不仅要开会部署,还要靠前指挥,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抽调一批骨干人员充实一线,建立健全应对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已建的污染源排放企业,做好防治规划。对拟建项目,要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市政府将把环保专项行动整改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明确目标,落实职责。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环保部门要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执法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好项目建设审批关,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经济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地方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司法行政机关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强化污水处理厂管理,加强对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无工商执照的环境违法企业依法取缔;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卫生部门要对医疗单位的医疗垃圾收集存放和放射线装置进行严格监管;电力监管部门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防止关停企业死灰复燃。


  工作细化,突出重点。各县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盘锦市2012年整治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细化目标、细化任务,明确方向,落实责任,攻坚克难。要检查督促思想发动是否充分,组织领导是否到位,工作责任是否明确,工作重点是否突出,整治任务、整治目标是否稳步推进。强化对排污企业调查摸底,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标本兼治,重视实效。坚持“查、治、管、扶”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把专项整治与加强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把执法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专项整治与企业和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把监管与帮扶结合起来,使每一项工作措施既能迅速见效,又能发挥长远的作用。通过专项整治带动污染减排工作,促进环境管理水平提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各县区、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不搞本位主义,不推诿扯皮。一是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切实发挥统一组织、协调、信息报送等职能。全面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进度要求推进。同时,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一些好的做法及时上报辽宁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职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真正把各项整治工作部署好、开展好、落实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强化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打击力度。组织重大活动或查处重大案件都要周密部署,要精心安排,并可邀请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参与。三是重点整治,强化预防。列出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地进行规范。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区、重点污染源的风险控制,开展风险评估,增强防控能力。四是抓好宣传。这次整治工作是由上而下部署的,要向群众、企业多宣传,让他们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政策,了解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支持政府和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形成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合力。


  强化责任,改进作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任务要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当前,要重点抓好两个环节:一是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紧紧围绕工作重点,把专项整治的任务全面分解到部门、分解到监管人员;谁来组织、由谁落实、完成时限都要明确,定区域、定岗、定人、定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把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保每个环节工作到位、保工作的质量、保检查督促到位、保年终检查验收通过。二是抓好责任追究,严肃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层层分解建立的目标、责任,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措施不得力、目标没有完成的,要严肃追究;对污染事故频发、群众长期信访不能解决问题的企业、发生恶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区县,要严肃追究;对在行动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对实行地方保护,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