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

随着浙江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公众环境诉求的矛盾日益强烈,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环保部门能否妥善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已经成为解决各类问题、实现工作目标的关键。


  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和工作人员出于各种原因,不能妥善地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片面强调监管而忽视服务。一些环保部门过于突出其监管职能,对待企业居高临下,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官僚主义严重。监管中只盯着企业的过失,不考虑如何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甚至出现了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的行为。导致管理双方关系紧张,当地环境质量不升反降。


  片面追求服务而放松监管。一些环保部门打着“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旗号,降低审批标准,庇护违法排污,甚至暗地为高污染企业造假、掩护、通风报,致使违法排污行为增多。这样的“服务”虽然给当地经济带来暂时的收益,却付出了高昂的环境代价,影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


  既不严格监管也不积极服务。部分环保部门面对新形势、新困难,缩手缩脚,无所作为。对企业违法行为听之任之、放任自流。在执法监管方面思想松懈、措施软化,以致造成未批先建,污染物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开展服务方面作风浮躁、责任缺失,存在“上级不催、本级不动”等现象。


  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浙江省环保厅近日颁布了《关于环保优化发展促进经济转型的意见》,为如何处理服务与监管的关系指明了方向。笔者认为,应妥善处理3方面关系。


  一是扶持企业发展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关系。环保部门要善于区分落后产能和优质微小企业,必须清楚淘汰落后产能不等同于直接淘汰小企业。浙江省有不少知名企业,如娃哈哈、阿里巴巴等,都是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展起来的。对于低排放、低能耗、高产出的优质企业,即使再小也应积极主动地提供信息和指导,扶持它们升级改造、做大做强。但是对于环境安全隐患极大的重污染、高能耗企业,即使再大也应毫不手软地予以整治和淘汰。


  二是服务浙商回归和严格环境准入的关系。浙江省当前正在大力推进浙商回归工程。对回归的浙商既要主动服务、热情相迎,又要把握原则、认真把关。对优质项目要全面介入,全程跟踪,全力服务,对落后产能要严加监管,敢于喊停,勇于抵制,实实在在地为回归的优质项目提供环境资源,留足环境容量。


  三是服务经济大发展和严格环境监管的关系。当前,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全省上下务实、高效地开展“三大国家战略”、“四大建设”工作。环保部门必须围绕中心,紧扣主题,全力以赴地为浙江省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服务。也要始终忠实履行神圣的环境管理职责,避免服务错位、监管缺位,应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依法办事,把保护环境与稳增长转方式、惠民生促和谐真正统一起来。


  关键在于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环保干部队伍是开展监管与服务的主体,是监管服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要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关键在于抓好环保干部队伍建设。


  端正思想认识,扫清思想障碍。要妥善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首先要正确认识两者的辩证关系。严格监管是为了更好的服务,提供优质服务是为了进一步监管到位。严格监管是主要手段,主动服务是必要补充,只有严格监管才能推动改善环境质量、实现转型升级、确保环境安全;只有积极服务,主动引导和帮助企业走生态环保发展的道路,才能从根本上堵住污染源头、腾出环境空间。环保干部应当正确认识两者内涵,树立起“服务中依法加强监管,监管中体现良好服务”的理念。在具体工作中,将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服务,才能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提升能力素质,奠定工作基础。无论开展监管或服务必须以过硬的业务能力为支撑。对于环保干部来讲,只有全面掌握业务知识,才能做出正确判断,合理采取监管或服务;只有业务娴熟,才能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环保部门要围绕“妥善处理监管与服务”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帮助执法人员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广大环保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升业务技能。实现在具体工作中能处理好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并善于灵活运用这两种手段推动工作开展。


  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要妥善处理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必须大力开展作风建设。环保部门应充分利用好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等载体,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和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积极倡导立说立行、速决速行、雷厉风行的作风。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强化环保干部宗旨意识和服务能力培养。把服务态度好不好、监管能力强不强、群众评价高不高,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标准。在工作中,着力推进环保工作重心下移、保障下倾、工作下延,不断优化审批程序、提升工作效率、改进监管服务态度、提高监管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效能管理有关办法,严肃查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广大环保干部能以良好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状态投入服务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