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保护环境又保护干部

近几年,环保部门地位提升,权力加大,资金增多,廉政风险不断增大。吉林省环境保护厅把廉政风险管理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保护环境和保护干部两项使命一起抓,两项任务一起落实,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保障权力规范运行,为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科学配置权力,奠定廉政风险管理基础


  权力结构问题是最大的廉政风险。通过对各项权力采取必要的集中和适当的分权,初步形成结构合理、相互协调、彼此制约的配置格局,为廉政风险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面梳理权力。对照“三定方案”及有关规定,按照“突出重点、全面彻底”的要求,对厅机关和事业单位所有职权集中梳理。编制了权力清单,明确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履职范围。共确定职权82项,严格界定了廉政风险管理的对象和范围。


  合理分解权力。通过合理分解权力内部运行环节,把过去单个部门或少数人说了算,变成多个部门或集体研究决定,从而有效制约权力。行政审批和验收分开,排污费征收实行核定、收费和稽查分开,行政处罚实行立案和调查、处罚分开,环保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实行申报、审核和监督分开,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适当集中权力。权力太分散,就难以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增设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省政务大厅审批。一个窗口一条龙服务,改过去“企业围着几个业务处室转”,为“全厅业务处室围着大厅服务”。


  抓好四项重点工作,建立制约与监督机制


  通过规范工作流程、风险点分析预测、制定防范措施、推行电子监察等四项重点工作,初步建立权力运行过程制约监督机制。


  编制工作流程图,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按照“优化、细化、简化、固化”要求,进行流程再造,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流程。制定和完善65套与各项职权相对应的工作细则,使之成为规范权力运行的操作规则、公开权力运行过程的有效载体、实施有效监督的依据。


  认真查找4类风险,从严确定风险等级。采取岗位自查、单位自查、分管领导评查和领导小组审查的方法,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风险等4类风险。共确定152个风险点,其中高风险点15个,中级风险点60个,低风险点77个。


  量体裁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根据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261条,既有针对某类工作的共性防范措施,又有具体的针对性措施。如针对环评文件审批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提出的具体防范措施包括:实行政务公开、阳光审批;发挥评估中心和专家的作用,做到科学评价。


  创建“制度+科技”监督模式,充分发挥电子监察五大功能。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打造数字环保、透明环保、高效环保、清廉环保,初步建立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通过超时监控、受理监控、过程监控,发挥电子监督监察实时监控、自动预警、异常处置、投诉处理、绩效评估等五大功能,充分体现权力电子监控的严密性、规范性、时效性,力争实现行政权力全面公开、廉政约束全面渗透、行政效能全面提升、环境监管全面优化。


  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廉政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管理好4个环节,建立廉政风险管理循环机制。应用PDCA现代质量管理方法,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分解为计划、执行、考核、修正4个环节,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办法》对4个环节做出详细规定。


  抓住权力监督重点,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若干规定、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制约。二是完善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办法、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三是完善重点权力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和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制度、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干部人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突出对重点权力的监督。四是完善对重大事项实施监督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强化对重大事项的监督。


  建立三道防线,有效落实制约监督机制。一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权力制约、群众评议、集体审议、社会监督等前期预防措施,有效防范4类风险,建立第一道防线。二是通过信访举报、政行风热线、行政投诉等开展信息监测,通过明察暗防、专项检查、服务对象反馈回访等开展动态监督,有效落实中期监控机制,建立第二道防线。三是强化问责,建立后期处置办法,建立第三道防线。对在权力运行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性质严重程度、后果及影响大小分别采取调离岗位、离岗培训、停岗整改等不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