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总量审核 严格指标管理

为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全面开展,需积极强化新建项目的总量审核,严格总量指标的管理。笔者结合河北省廊坊市环保局实践经验,做如下思考:


  强化总量审核,严格指标管理是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环境优先政策,按照“上大压小、扶优汰劣”产业调整方针,严格控制新建高污染、高排放项目,有效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数量和质量,可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以河北省廊坊市环保局为例,出台并实施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高污染、高排放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审核;被列入环保区域限批范围内及重点污染整治区域内的项目不予审核;未完成污染限期治理任务的项目不予审核;未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项目不予审核等。这些规定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强化总量审核,严格指标管理能够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可以有效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因此,强化总量考核,严格指标管理尤为重要。为有效防止“一量多用”和“无序使用”国家认定减排量,应按照区域和行业总量控制、最小化、同步削减、同类置换、存量置换、比例置换及将来有偿使用的原则强化总量审核,严格指标管理。


  强化总量审核,严格指标管理,为即将实施的排放权交易奠定基础。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的重要经济政策,已经在一些地区推行。“十二五”期间,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总量控制指标,这就需要完善并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总量控制是排污权交易制度的重要条件,应强化总量审核,严格指标管理,尤其是规范指标的控制与记账式管理、跨区调剂方法及审核的基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