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中心如何提高督查效能?

按照区域环保督查中心组建方案,区域环保督查中心承担着监督地方对国家环境政策、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承办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查办工作,承办跨省区域和流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理的督查工作等职责。然而,当前环保督查中心普通存在人力物力配置有限等问题。环保督查中心如何提高督查效能?西南环保督查中心探索建立的重点督查模式值得借鉴。


  区域环保督查中心承担着“督查、协调、服务”的职责。然而,当前环保督查中心普通配置的人力物力有限,这就要求其督查工作必须围绕事关全国环保工作大局和影响本区域科学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通过采取以点带面、查深查透、督办到位的工作方式,以督为主、紧密互动、惩防并举,建立重点督查模式,使督查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重点督查模式的实践

    ■阅读提示
  围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区域性流域性环境问题、重点行业企业、防范环境风险和大开发大发展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5方面开展重点督查。


  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大胆创新督查方式、着力提高督查效能。


  一是围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开展重点督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是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区域环保督查中心作为环境保护部的派出机构,有必要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督查作为推动所辖地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环保工作目标和优化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中心对贵州省黔西南州污水处理厂开展了“促建设,保运行”的污染减排专项督查,发现了存在减排工作长效机制不健全、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和污水处理费征收不到位等问题。据此,向州政府提出了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组织领导、狠抓监督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和问责、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和严格执行减排经济政策的督查建议。


  二是围绕区域性流域性环境问题开展重点督查。把推动区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高度融合、实现区域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出发点。


  2011年10月9日~20日,中心对乐山市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执行情况开展了全面调研。乐山市是四川省重要的工业城市,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所占比重较大,多晶硅、化工、稀土、皮革加工等产业集中,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问题比较突出。通过调研,中心将发现的问题向乐山市政府进行了通报,并就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落实目标考核、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审批联动机制、建立有效的减排工作机制和加大投入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督查建议。


  三是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重点督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在一定区域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同时也集中反映了区域的环保执法监管环境。


  2011年11月14日,中心精心遴选了西南地区重点行业的近20家龙头企业,组织召开了西南地区重点企业环保工作座谈会,集中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交流环保工作经验,听取督查工作建议,推动重点企业进一步重视环保工作,加强环保管理,推进技术革新,改进生产工艺,降低环境风险。


  2011年3月以来,中心先后选取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等西南地区11家国有大型企业开展了执法督查,查实了上述企业存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物总量减排、危险废物管理、排污申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环境问题。根据查实的问题,分别向重庆市、云南和贵州省环保厅(局)发出书面督查通知,同时抄送三省(市)政府办公厅,要求依法处理企业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环境问题。另外,中心对存在问题比较典型的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还采取了约谈其负责人的督查措施。


  四是围绕防范环境风险开展重点督查。“防风险”是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三大重点工作之一。除了参与区域内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理外,区域环保督查中心通过重点督查,在环境应急工作全过程管理中积极发挥事前预防作用。


  针对乌江干流时常发生磷超标,继而可能引发的突发性环境事件,2011年,中心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引发磷超标的中化开磷集团开展督查,督促其建设乌江水污染治理工程。云南红河州是有色金属冶炼产业发达地区,也是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环境隐患较大的地区,2011年中心督促当地政府和主要冶炼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改进生产工艺,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的治理工作。


  五是围绕大开发大发展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开展重点督查。经济欠发达地区积极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是当前我国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形式之一,同时也可能给欠发达地区的环境保护带来巨大挑战。区域环保督查中心在所辖地区大开发大发展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好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将有力推动欠发达地区发挥后发优势,减少发展所付来的环境代价,降低重特大环境事件发生机率,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2012年3月,中心联合贵州省环保厅实地调研了贵阳市小河区小孟工业园区、遵义县和平工业园区和仁怀市坛厂镇樟柏酒类配套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情况,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园区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先后到中煤盘江项目建设现场、贵阳卷烟厂等园区企业进行检查。中心强调,贵州省各级地方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各自实际选准工业园区发展的主攻方向和发展模式,编制实施好环保规划,开发建设工业园区力争起点高一些、标准高一些、要求严一些,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努力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高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