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制定行为规范

 不准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不准利用职权到业务联系单位吃、拿、卡、要;不准违法违规违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和审批项目……这是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环保局近日公布的《区环保局干部职工行为规范基本准则(试行)》。


  据悉,行为规范基本准则共五章二十条,包含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公共管理、廉洁自律和罚则5个方面内容。具体包括: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访和办事人员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财物,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树立全局观念,维护集体利益;严格执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等。


  行为规范具体可行,操作性强,是环保局结合实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举措。它的颁布将更加规范全局干部职工在办公、办事、执法等各方面的行为,对改变工作作风将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