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考核怎样才能触动灵魂?

随着我国环保主战场由城市逐步转向农村,环保工作难点在基层重点在乡镇的特点愈加突出,乡镇政府承担的环保任务与责任也越来越大。2011年11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强调,应加强地方政府的环保考核,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条件。这一举措无疑是强化乡镇“一把手”环境责任的有效手段,是解决一些地方政府环保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一剂良方,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应有之义。


  虽然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基层乡镇政府都已开展了环保工作考核,但是考核作用多不如意,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实施考核权的单位或部门不能坚持考核原则,甚至放弃考核原则,对乡镇政府环保考核不敢较真,担心“自暴家丑”会给地方经济发展造成约束,使乡镇“一把手”们忽略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姑且把环保考核权当作人情送,考核没有实效。


  二是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形式不够合理。考核指标设置不全面、不科学、可操作性不强,游离实际情况,考核有失公允。考核由县目标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抽人,考核的人不熟悉业务;因多部门同时对同一乡镇考核,考核时间又紧,乡镇应对不过来,考核质量无法得到保证,考核结果不能令被考核者信服。


  三是考核对乡镇的约束力不强。环保考核一般在县的年度考核中仅占3分~5分,环保考核结果对一个乡镇的年度总考核不构成约束,考核结果再差也影响不了评先评优大局。


  四是环保考核的结果运用停留在纸上、口上,触及不到乡镇“一把手”思想灵魂。因此,环保考核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如何有效实施乡镇政府环保考核,真正发挥环保考核的作用,把《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落实到位,笔者认为,3方面工作亟待加强。


  科学设置考核乡镇政府的环保工作指标体系。根据乡镇政府所承担的环保工作及责任的实际,以环保机构建设、生态乡镇创建、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物减排、建设项目管理、畜禽污染防治、环保投入与项目资金争取、环保宣传与法制、秸秆禁烧、环保工作档案等为主要内容,全面、合理、科学设置目标任务考核指标。按百分制设置相应考核分值,每一项内容都量化、细化考核要求,具体明确得分、扣分、加分点,使考核指标易操作、便掌握、公平透明。对于受到上级环保挂牌督办或区域限批、责任追究、出现重大污染事故和环保群体性事件、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和年度考核低于60分值等重大情况的,给予环保“一票否决”。指标体系在广泛听取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县政府于年初下达乡镇执行,从而增加环保考核的刚性,减少弹性,增强严肃性,严格环保工作目标的落实力、执行力。


  采取积极有效的环保考核方法。有效的考核方法是考核效果的有效保证。一要明确环保考核的实施主体。乡镇政府的上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考核固然好,但也应让懂环保业务的专业人员参与考核,或由县政府授权环保部门组织实施对乡镇政府的环保考核。环保部门组成精干的若干个考核小组,特邀县几大班子分管领导分别率组施考,予以监督。二要规范考核行为。考核前要认真统一思想,考核时要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要求,严格按照指标体系逐项逐条考核。既要重实绩依据(档案资料),又要重现场有关企业或项目的实际抽查,做到内业与外业、虚与实的结合,量化打分,综合评价,及时形成考核反馈意见,体现考核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考核结果的有效性。考核后要及时汇总,梳理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三要坚持考核原则。把环保考核作为对乡镇履责的一次检验和一次环保宣传机会,求真务实,不讲人情,用事实说话,给乡镇环保工作一个真实评价,让乡镇党政干部既看到成绩又认识差距,把考核的过程变成是乡镇政府环保自省的过程,让考核真正触动“灵魂”。


  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要根据考核结果给出被考核乡镇的业绩等次,通过文件通报、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让群众监督。要兑现考核规定,对成绩突出的要兑现奖励,对工作后进的要给予诫勉谈话,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启动问责机制,问题特别严重的在问责的同时实行“一票否决”,“一把手”不能晋升职务或调动。同时,对问题所在乡镇的企业,环保在出据“绿色证明”方面予以“禁限”。要建立乡镇环保考核业绩档案,作为环保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资金、评选先进、表彰奖励和新上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