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城市创建如何深入?

 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地区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设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是湖北省咸宁市委、市政府着眼于全市特色和优势,把小康咸宁、生态咸宁、宜居咸宁、健康咸宁、和谐咸宁建设目标合在一起的有力抓手,是全市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环境质量良好、生活舒适便捷目标实现的有效载体。笔者结合咸宁市的实践,就争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谈一些看法。


  在强化环保理念上求深入


  当前,部分市民在创模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够统一。有的认为绿色创建、生态环保是国家的事、政府的事,与己无关;企业节能减排投资大、见效慢、运行成本高,经济效益不够明显,存在迫不得已才减排的思想。做好创模工作,最根本的是培养市民的环境意识,确立起环保理念。思想通了,理念顺了,措施到了,创模工作就一定会有成效。


  咸宁市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如下:


  一是搞好教育培训。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门的创模机构,设立创模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指定创模工作专职联络员,担任创模工作信息员、宣传员,结合工作进程定期组织培训。协调环保专家介绍创模工作的目的、意义,讲授专业知识,不断增强市民的环境意识,更新市民的环保理念,让全体市民感觉到环保工作是自己份内的事。


  二是组织试点观摩。从党政机关、街道社区、企业层面,抓好创模工作试点,定期组织观摩学习。组织考察团到日本、新加坡等地学习考察,学习先进环保理念和成功做法;组织相关人员到已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县市参观学习,开阔眼界,理清工作思路。


  三是开展观念辨析。组织创模工作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收集本单位、本辖区内市民对节能环保工作的正反观念,开展环保理念辩论赛,让市民澄清模糊认识;在学校、工厂、企业组织环保知识竞赛、召开演讲会等,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