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下水环境保护做法

 立法先行、依法保护,明确区划、保护水源,采取措施、综合整治,建立“双网”、系统监控


  北京市地下水环境保护的基本做法如下:


  立法先行、依法保护。自1986年以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北京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北京市政府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特别针对地下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增加相关条款,提出明确的措施要求,用以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为北京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明确区划、保护水源。根据《北京市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北京市划定了7个市级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面积近170平方公里。在此基础上,各区(县)根据各自的特点相继对辖区的集中地下水水源地划定了保护范围,保护面积约500平方公里,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各级管理部门严格保护区管理,有效地确保了城市地下水源的安全。


  采取措施、综合整治。多年来,北京市、区(县)两级政府采取了防治结合的保护方针,严格控制地下饮用水水源防护区内建设项目。为防止污水下渗,北京市对原有污染源分期分批进行搬迁和治理,结合市政道路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防护区内污水管网建设。


  针对上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的地下储油罐渗漏污染地下水的情况,北京市及时开展了对油库、加油站的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其采取有效的防渗漏措施消除污染隐患,先后撤消、限期治理了100余个油库和加油站点,并在充分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颁布了主要针对加油站地下油罐管理的《北京市埋地油罐防渗漏技术规范》,明确了加油站的防渗漏管理措施。


  为全面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北京市关停了全市范围内的采选砂石场,并着手植被恢复工作。对城区及郊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垃圾填埋场建设提出了明确的防渗要求,逐步清除和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和填埋场。对于影响地下水安全的农业畜禽养殖及面源污染,采取综合整治方法,对畜禽粪便堆放场所进行防渗处理,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减少污水下渗。同时,增加农田物理和生物防治比例,采用测土平衡施肥技术,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进而减少其残留,进入土壤污染地下水。


  建立“双网”、系统监控。为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与污染源排放状况,“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基本建成了平原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包括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测和污染源专项监控两个监测网络(简称“双网”)。其中,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坚持“充分利用已有监测井资源,减少工程投资,突出立体分层”原则,系统整合了北京市相关行业的地下水监测井685眼,并补充建设一批专门的“分层”监测井137眼,共同组成822眼监测井的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实现了由“水量”监测向“水量与水质”监测的转变。污染源专项监控网络建设的目的是对重点污染源和潜在污染源进行专项监测,为全市水环境的管理与整治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为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服务。专项监控对象主要是北京市平原区行业污水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地下水潜在的污染源和部分污染线源和面源。污染源专项监控网络建设完成污染源监测井360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