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是农村垃圾管理主导力量

安徽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40%以上。令人欣喜的是,我国其他省市近年来也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提出了类似的目标。这对"十二五"期间解决农村一些地方的垃圾围村问题,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要实现上述目标,并非易事。当前,既要克服农村垃圾处理资金不足的困难,解决农村垃圾处理硬件设备基础薄弱的问题,又要解决农民长期以来由于卫生生活习惯导致的缺乏垃圾分类意识,垃圾分类水平低、随意丢弃等问题。


  曾经,我们说起农村就想到田园风光。但是现在,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在河边路旁、房前屋后,垃圾无处不在。特别是在一些乡镇和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一堆堆的垃圾散发出恶臭,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一个突出环境问题。农村垃圾不仅在数量上大幅增加,而且在种类上与以前也有所不同,塑料薄膜,食品、日化产品包装袋等各类废弃物,甚至有毒物质等纷纷进入农村。这些垃圾不但侵占大量土地,其渗出液还会污染土壤,降低土壤活力;污染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直接危及农业生产。


  造成垃圾围村的原因是什么?资金不够导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不足、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农村众多企业排污等,都是造成垃圾围村的主要原因。但是,上述问题仅是表面现象,从社会管理角度看,政府在农村社会管理上的缺位才是导致垃圾围村的重要原因。


  如何发挥政府职能,破解垃圾围村这一难题?笔者建议如下:


  第一,发挥政府尤其是当地乡镇政府在垃圾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垃圾围村的严峻现实说明,基层政府在管理上存在严重缺位的问题。比如,垃圾处理资金不够,应当由当地乡镇政府向上级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村民缺乏垃圾分类知识,应当由当地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去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农村垃圾处理硬件设施基础薄弱,也应当由政府财政去投入建设,或者组织社会力量加大投入。


  因此,解决垃圾围村问题,要以政府为主导,辅之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社会管理有机体共同来完成。其中,政府的作用是牵头和动员,要加强管理,做到监管到位、资金到位和宣传动员到位,动员市场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在管理体制上,要进行城乡统筹,做到城乡一体。将农村环卫工作的职责划入市、区(县)环卫管理部门,在乡镇政府设立环卫工作办公室,相应地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组建农村环卫队伍,增加垃圾清运车辆,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站、点,设立农村保洁员和垃圾收集转运员。


  第二,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要有效解决农村环境问题,急需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相关政府部门要重视农村环境立法问题,并尽快将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提上日程,填补农村环境保护法律的空白和盲点。要科学制定农业生产和农村环境保护制度与标准,使农村经济活动和环境保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机构,解决农村环境无人监管的局面。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对化肥、农药的使用。加强农民环境教育,提高农民环境意识。


  第三,政府部门应加强农村垃圾处置科学研究,加大农村垃圾处置的科技支撑力度。城市垃圾的质和量与农村垃圾有所不同。不能简单地把对城市垃圾处理如焚烧或填埋的方法,拿来用于农村垃圾的处理。目前,我国农村垃圾处理主要采取"户清扫-村收集-镇运输-县(市)处理"的模式。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处理农村垃圾。根据固废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不但不能丢弃我国千百年来农村传统的垃圾处理方法,即沤肥的方法,还要将其发扬光大,将传统的垃圾处理方法和现代的方法有机结合起来。


  农村垃圾中,厨余部分可作为动物饲料,人和动物的粪便可通过沼气转化为燃料,通过沤制转化为肥料。把农村垃圾转化为有机肥,既可节约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又可增加有机农副产品的供给,还可以节约垃圾收运处理成本,是变废为宝、资源循环利用,也是破解垃圾围村难题的出路之一。


  第四,政府部门要加大农村垃圾处理资金投入或组织社会力量多方参与建设。加强垃圾处理的各类硬件建设。彻底改变当前农村一些地方"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状况。农村垃圾处理经费要多渠道筹集,不能全部依靠国家,要通过"向户收一点、由村集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办法来共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