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家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但对于基层环保部门而言,在具体落实这些政策和制度时仍存在一些问题。


  涉重企业环境防护距离界定问题。我国《铅锌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3月正式颁布实施,规定“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和食品、药品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铅锌冶炼项目,也不得扩建除环保改造外的铅锌冶炼项目。”而大部分铅冶炼企业建厂均在准入条件出台之前,原有老企业如何确定环境防护距离及要不要执行此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现有冶炼企业工艺装备水平参差不齐,排污强度不同,如果执行一样的防护距离标准,可能有失公平。另外,污染不可能因为人为划定的界线就戛然而止,1公里的防护距离是否能够绝对保障环境安全说不清。


  污染源达标与环境质量超标问题。大部分铅冶炼企业从2000年起逐步淘汰污染严重的烧结锅工艺,之后至2006年均采用烧结机加鼓风炉炼铅工艺,增加尾气制酸系统,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畴。2007年《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出台后,一些地区为了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环境保护,又抬高了行业准入门槛。目前济源市已要求所有企业彻底淘汰烧结机工艺,通过技术升级,全部采用生产效率高、能耗低、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富氧底吹先进炼铅工艺。从近5年环保部门监测数据来看,这些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能够满足国家标准,但周边环境重金属超标现象仍然存在,说明企业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涉重行业现行技术标准不足。近年来,我国工业化发展迅速,但一些行业标准和配套政策出台滞后,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治的基础研究落后于产业发展。有色冶炼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出台滞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些污染因子缺失,特别是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从2007年才开始全国性普查,对土壤污染现状的掌握和修复技术研究明显不足。另外,对重金属污染累积效应重视不够,基础研究落后往往导致短时没问题,累积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