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环境执法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公众环境权益的实现和环保部门的形象。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要从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两个层面有效规范执法行为。


  强化内部制约措施。一是规范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行政问责、重要行政事务督办、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管理模式。二是明确科室执法职责。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失察、执法不严的,严格追究责任。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局与科室、科室与个人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年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得分予以奖惩。四是建立督察机制,对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确定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局领导交办事项和批示件等办理情况进行督察,针对完成情况向局领导呈报督察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完善外部监督机制。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在县政府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将排污收费、建设项目管理等制度全部予以公开,并随时更新网站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不定期召开企业环保座谈会、环保义务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和群众在环境执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通过电话回访和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环保审批、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开通“12369”热线,对群众反映的环境执法问题认真查处并及时回复,维护公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