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编者按 4月20日,环境保护部召开了环保社会组织工作座谈会。会议主要围绕如何推动公众及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环境保护、环保社会组织与环保部门合作交流的主要方式、落实《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联系与互动机制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本版特摘登部分参会人员的发言,以飨读者。


提供法律援助 着力学术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于文轩


  中国政法大学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成立至今已有13年之久,是一直秉承以环境法律援助为核心内容的服务机构。我们提供的服务或者说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是开通了相关的环境法律援助热线电话。13年以来,我们已经接听了1.4万个热线电话,现在,每天能够收到10多个热线电话。二是免费提供环境法律援助,已完成近300个环境法律援助的实案,并于2010年底设立了“环助律师事务所”,目前已经拥有了5名专职律师,坚持向社会提供环境法律援助。三是开办了针对律师、法官在环境法领域的培训课程,截至目前,总共接纳了400多位学员。四是着力于学术研究,在高校开展环境法研究的同时,与环境保护部生态司、政法司、环监局等有关司、局也开展了环境保护立法方面的合作。
  通过学习《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以及《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我认为,环境保护法制化问题非常重要,建议建立和完善环境法律援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