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息公开 鼓励公众参与

《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以后,能切实指导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部门找到一个固定的渠道进行交流,对我们帮助很大。


  指导意见中有很多很好的内容,但是如何把它落到实处,是未来需要思考的问题。比如,指导意见第3页第四条基本原则里讲到为环保社会组织提供空间。但是,对于民办企业,还面临很多问题,比如很多社会组织还属于企业,没有办法注册,就会面临税收等问题。


  为更好地落实指导意见,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搭建互通的信息平台,让公众、企业等更多地了解社会组织。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在环评过程中,社会组织参与、公众参与还不够。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合作。建议环保部门与环保组织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